“你去死。”张赫本被唐重激怒,然后整个人就扑到了唐重身上,双手紧紧的抱着他的身体,嘴巴开始寻找地方下嘴------
这一次,她咬在了唐重的脖子上。
“本本。快松口。唐重的脖子要被你咬出血了。”白素跑上来拉架。她早就对这种事情习以为常了。
“本本,可别咬破皮了啊。哎哟喂,男人破了相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
林回音冷眼旁观,小口小口的喝着白开水,好像面前发生的事情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呸------”张赫本总算松口了,不停的‘呸’着。“咸死了。”
“知道你要咬我。我都提前两天不洗澡。”唐重说道。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只有两排牙印,倒是没有出血。证明这个女人嘴下留情了。
“恶心。”听唐重这么一说,张赫本就更加受不了了。从沙发上跳起来,跑到楼上去刷牙。
看到张赫本上楼,白素催促着说道:“唐重,赶紧唱。
她也认为张赫本在这儿比较容易捣乱,让唐重没办法进入状态。
唐重点了点头,说道:“给我点儿音乐吧。”
“我来。”阿KEN跑到电脑前找到《勇气》,只不过把原声给消掉了。
唐重闭上了眼睛,手指随着音乐的节拍轻轻的拍打着大腿。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唱前两句的时候,唐重还有些生涩,也有些不好意思。
会唱歌的人很多。无论好坏,几乎每个人都会唱歌。但是,有勇气站在人前唱歌的却是少之又少。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我知道一切不容易-------”
唐重慢慢的进入了状态。
他想到了阳光,想到了恨山监狱的屋顶,想到了那自由自在的风,想到了远处的青山绿水和砖厂高耸入云总是向外冒着黑烟的烟囱-------
唐重喜欢过打架、喜欢过跳舞、喜欢跟一个瘸腿叔叔学着用石头当飞镖打天上的鸟、喜欢过开锁牵羊,喜欢过配制春药-----
他喜欢过唐诗宋词,喜欢过写毛笔字。他也和千千万万的年轻学生一样喜欢过听音乐唱歌。
每到寒暑两个假期的时候,当和他相熟的犯人都被收监或者赶去做工的时候,唐重就一个人爬到监狱的屋顶,怀里揣着一只卡带式录音机,口袋里装着刘德华张学友水木年华或者梁静茹的磁带,正面听完听背面,背面听完再听正面-----那时候有一只卡带录音机是件很不了起的事情。在唐重就读的那所山区中学,他简直就是学校里的高富帅。
每个人都有青春期。那个时候,唐重偶尔也会仰着四十五度的傻脸注视天空或者星空,思考着人为什么活着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之类听起来很有哲理其实狗屁不通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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