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陈曹突然站了起来,飞快的走到地下室的门边,双手一抖动,匕首就落在了手中,他全身的肌肉绷紧,刚刚他听到了门口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这是这几天自己除了送货,找到了的藏身之处,这是一个郊区废旧的居民楼的地下室,荒无人烟,甚至连乞丐都不会来这里露宿,而这个时候发出了声响,只有一种可能,对方一定是尾随自己而来。
静静的屏住了呼吸,外面的声音突然停止了,陈曹明显感觉到了一墙之隔的外面有呼吸声,看来对方的隐藏方法不是很高明。
陈曹摸准了方位,轻轻的调到门的另一边,一只手提着匕首,一只手按住了门把,如果对方有枪,这个开门的动作,至少能让自己有躲避和反击的时间,而对方如果突然持枪闯进来,自己的胜算会少上许多。
想好了行动方案,陈曹猛的拉动门把,将门拉开,他将自己身体隐藏在门内,仅仅过了一秒钟,他又猛的关上门,调到另外一边,他又拉开门,人就窜了出去。
哎哟!对方发出了一声惨叫,接着陈曹的匕首就勒向了自己的脖子。
“松本先生,松本先生,不要杀我!”对方叫着陈曹在奥得鲁用的名字,而且是用美因茨语言。
陈曹定睛一看,手却没有丝毫的挪动:“是你,史丹尼?”
面前这个大胡子,一脸贼兮兮的眼睛,一笑之下,露出了白白的牙齿,笑道:“正是我!”
“不对,史丹尼除了土著的方言,根本不懂别的语言,何况,你不在奥得鲁呆着,怎么跑到胡苏姆来了!”陈曹将匕首向下了几分,很快,史丹尼的脖子上就冒出了一条血线。
“松本先生饶命啊,我那是装的,其实我是一名美因茨旗下的一名民间间谍,你要相信我啊!”史丹尼都快哭出来了,脖子上传来的冰冷的刺痛,差点让自己尿裤子。
哦,这个可以解释,但是,你为什么来胡苏姆,还有,为什么跟着我?陈曹瞭望了四周,发现出了史丹尼以外,没有别人,才一把提着史丹尼,走进了地下室内,顺便一下子关上了门。
史丹尼将眼睛扫视了一遍四周的环境,眼睛在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梅梅身上定了定,嘴上却没有停留,因为它知道,眼前这个人在奥得鲁的表现,绝对不是常人可以比拟的,分分钟就可以干掉自己。
他不顾陈曹按着自己,一把扯掉了自己的大胡子,露出了白花花的面像,瞪着黑乎乎的眼睛,其实我是一个混血儿,我父亲是美因茨人,我母亲是奥得鲁人,我父母是在我出生那年,就死在了科科拉的侵略战争之中,后来我长大一点,就参加了奥得鲁的童子军,你知道,奥得鲁这个地方,当兵可不是吃皇粮!史丹尼说道这里的时候,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道:“得靠抢还有头脑,当然,后来我发现了一个更有意思而且能换钱活命的东西,那就是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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