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蟆,听说你是太子收的第一个小弟?”诸葛琅骏突然笑道,用一种很诡异的眼神望着不死蛤蟆。
“准确来说应该是太子妃帮太子收的,我这个人呢,不值钱,太子妃用一万块就把我买下了。”不死蛤蟆抚摇晃着那酒瓶陶醉道,这可是他最大的炫耀资本,虽然说太子妃很快就从众人的视线神秘消失,但谁都知道太子党只有一个太子妃,那个叫吴暖月地女人。
“有趣,没想到你这只不死的蛤蟆竟然是被太子的女人用一万块买下的。”诸葛琅骏笑眯眯道。
“没趣没趣。”
不死蛤蟆斜眼瞥着诸葛琅骏,用那奇特的沙哑嗓音细声细气道:“我倒是听说你这位诸葛家族的大少是北方太子党地大红人,这比我可要有趣的多,狮子,你说是不是。”
费廉精光一闪,杀机顿现。
“别互相怀疑了,在答案浮出水面之前,先把香港的问题解决吧。”
独孤皇岈不耐烦地挥挥手,他之所以指定香港政府安排他的下榻酒店为半岛酒店,除了想了解诸葛琅骏这位两个太子党的大红人,更重要地就是不想被烦琐事务缠身,一想到香港那群不入眼的所谓上流人士跟在他屁股后面大献殷勤,独孤皇岈就一阵反胃,更别提那群恐龙级别地女人对他的疲劳和视觉轰炸,所以他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就是尔虞我诈,毕竟独孤伊人层出不穷的连环计已经让他身心疲惫。
“跟了太子以后,我突然觉得玩黑道不是这么玩的。”诸葛琅骏摊开手道。
“咋说?”不死蛤蟆灌完一瓶酒后,就翻箱倒柜找起酒来。
“没有我想像中那种两军作战的酣畅淋漓,倒像是个刺客,在暗中伺机而动,一击必杀。”诸葛琅骏无奈地看着那只蛤蟆在那里操家一般折腾,难道他以为上好的红酒就跟随处可卖的二锅头一样泛滥吗?
“那是因为你没经历过我们在扩张时期的战斗,那个时候我们几乎每天都要要进行上百人的血拼,有些
时候甚至会达到千人,那个热血沸腾,可不是喝几瓶破酒能比的。死蛤蟆不情不愿地拎出一瓶酒柜中的普通葡萄酒,他这几年可是没少喝好酒,反正他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当然是尽量喝最好的酒抽最好的烟玩最浪最骚的娘们,对酒还是有不少认识的,知道诸葛琅骏带来的几瓶很不错。
“我喜欢肉搏战。”诸葛琅骏眼神炙热,不掩饰那份冷静背后的狂躁。
天才多半人格分裂。此话不假。
因为一个成功者往往需要无限扩大自己地优势性格。无限压制自己地劣势性格。
“你喜欢肉搏,喜欢杀人?”不死蛤蟆诧异道,在他印象中,诸葛琅骏和独孤皇岈这样的公子哥也就是在幕后玩玩阴谋,除此之外是不屑站在第一线搏杀的,卖命的事情,在蛤蟆看来总是跟富贵公子哥们没有半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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