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时起,罗晓丫就认定自己是赖耀祖的女儿,并非父亲亲生骨肉,因此才造就了这场家庭惨剧。◎¤
但是赖家高高在上,她就算有心报复也没有机会。直到她无意间在特护病房照料了一位慈祥的老太太,意外得知她就是赖家宝的妻子,她才找到了接近赖家的机会!
那一刻起,她就开始处心积虑地实施自己的计划,最终成功嫁入赖家,并且把自己构想的一件件事都完成了。
她本想生下肚子里的这个孩子,然后再向赖氏父子宣告一切,让他们无地自容,但结果没等到她完成这计划的最后一步,赖家宝和赖耀祖竟然就死了!
计划无法再施行下去的失落感以及所有亲人丧生的噩耗让她产生了一种悲苦难言的情绪,只有痛哭才能发泄。
赖家宝的私人律师来了,很负责任地告诉罗晓丫赖先生在生前订立过遗嘱,这份遗嘱是在三月初定下的,一式三份,一份保存在赖先生的公司保险箱里,还有一份在律师手中,另有一份则在赖先生的姐夫那里。
遗嘱中确认了赖家宝身故后的财产归属,他的身家一共在七十亿左右,其中六十亿是公司市值,还有两亿左右的不动产以及不到八亿的个人资金,赖家宝立嘱表示从个人资金部分拿出五亿设立一个慈善基金会,这些钱只能用于慈善事业,不能挪作他用,基金会的掌控人则是他的实际继承人。
另外,他要将集团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转让给任建中,也就是他的姐夫,或者转让给姐夫的第一继承人。
赖家宝是个善人,也是个感恩的人,他知道自己的成功都是仰仗姐夫的权势人脉,唯恐身故后自己子孙慢待了任家人,那自己泉下有知必然有愧,所以特意在遗嘱中将其定为受益人之一。
剩余的那些资产。全部归赖家宝的指定继承人所有。
而赖家宝指定的继承人一共有三个,按顺位第一个就是赖耀祖,第二个是赖传家,第三个则是罗晓丫腹中尚未诞下的胎儿,其定名为赖安宁。
根据赖家宝的这份遗嘱,以及目前的形势,虽然罗晓丫并非遗产指定继承人,但她是指定继承人之一的母亲,所以在赖安宁成年以前,她作为监护人可以全权代理掌控属于赖安宁的这部分财产。
律师在宣读完遗嘱之后。善意地提醒罗晓丫最好尽快联系遗嘱中的另一位受益人任建中先生。一同办理相关手续。完成遗产的分配,以免集团公司因为无人掌控而陷入混乱。
赖家宝作为集团公司老总,持有该公司百分之八十多的股份,但是公司也是有董事会存在的。一些所占股份不多的董事会成员会暂时对公司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作,可是现阶段如果这些人趁乱瓜分一些利益的话,赖家肯定会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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