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的小炒也不错。”对“吃不够”面馆,慕容兰心很有言权,她也是常客。
“嗯。”对这点,姜铭没有异议。
“那你是更喜欢老板娘,还是她的小炒?”慕容兰心似乎来了兴致,打算刨坑埋人。
姜铭认真想了想,“我还是更喜欢老板的烧酒。”
“所以呢?”慕容兰心不打算放过他,继续追问。
“我只要酒。”姜铭明明白白告诉她,他要是敢喜欢老板娘,酒就没有了。
两者之间做选择,他选酒。
这答案挺令人失望的,所以慕容兰心撅撅嘴,不再理他。
不一会儿,各种肉串就6续送了过来,比一些先来的人还要早到,无论是老板还是客人,似乎都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
当慕容兰心抓着肉串轻咬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流出了口水,谁知道是被肉馋的,还是被人馋的。
偶尔还能听到几声痛呼,让姜铭不得不感慨,女孩子吃起醋来,对自家男朋友是又敢下手又敢下脚的,一个赛一个的凶残。
再看看对面浑然不觉,专心对付肉串,小口小口吃个不停的慕容兰心……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红颜祸水。
无心伤人,但所过之处,无人不伤!
“怎么就看着我吃,你都不饿吗?”慕容兰心见他一口未动,自己却已经五六串下肚,有些不好意思的停下来。
姜铭摸摸鼻子不说话,慕容兰心拿钢签在桌上敲了两下,“千万别说秀色可餐之类的话。”
姜铭摇摇头,“看你吃东西,我有点不好意思张嘴。”
慕容兰心拿起一根肉串递给他,“吃给我看。”
姜铭接过来,三口两口,就已经只见钢签不见肉。
果然和自己是两个风格,慕容兰心抿嘴轻笑,“吃那么快做什么?不利于消化。”
姜铭告诉她,“不这样吃,好像不够爽快,也吃不出味道和气氛。”
当年他和兄弟们,把整只羊架火上烤,拿刀子往下割肉,大口肉大口酒,那是何等痛快自在。
物非物,人非人!
“我也试试。”慕容兰心张嘴咬下一大口,把小嘴塞得满满的,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嚼的那叫一个辛苦。
姜铭轻笑出声,抽出纸巾,指指她油乎乎的小嘴,“快擦擦……你真不适合这样吃东西。”
慕容兰心好不容易把肉咽下去,俏脸涨的微红,“我也这样认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实在没必要去学别人的。
接过姜铭递来的纸巾,慕容兰心轻轻擦去唇上的油渍,动作优雅柔美,又害好几个男同胞遭了女伴的毒手。
经过这么一闹,两人各吃各的,不时说笑一两句,显得其乐融融。
“少爷,我们是不是该走了?”司机问后座阴沉着脸的年轻人。
年轻人默然片刻,手一挥,示意他可以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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