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板都可以上的,你为什么不能上?”
我不相信,在这里如果可以上网,那不是会将这里的信息泄露出去吗?但我决定试一试。结果发现可以上网。但奇怪的是,只可以浏览网页,而qq什么的都上不了,也发不了邮件,微信也不行。也就是说你只能上网查资料,而你别想往通过网络传达你任何的信息。
肯定是被张忌阳过滤了。
张忌阳要控制这里的信息输出,实在太容易了。
不过我也不是为了向外发信息,只想查一查这样一个案例适用到哪些法律条款。
经过一番查找,我找到了相对应的法律依据,一边也跟榕榕进行讨论,最后总结出几条来。归纳是这样的:
一,《刑法》第239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形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王备虚岁16岁,未满16周岁,吕森林招他用工是非法的。
三,《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四,《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五,〈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榕榕松了一口气说:“还好,幸亏有法律替王备作主,要不然他受欺到家了。”
我却摇摇头,冷笑一声说:“这些事发生很多,恐怕只有少数人得到了帮助,很多人是哑巴吃黄连说不出的苦吧。因为人心坏了,事情不好办了。”
“算了算了,不要往下说了。”榕榕慌忙摇着手,“还是说点比较开心的吧。”
“是啊,这些事说起来叫人不开心。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心的,好人也更多啊,我就知道一个讲信誉的女人,她家欠了别人的钱,她用真心来偿还。故事很感人的。”
“好,我就喜欢听有信誉的故事。”
“这个故事就叫欠债还钱。”我说道——
那年仲丽和老公宋文龙都下了岗。他们摆了一个早点摊。宋文龙不喜欢这琐碎活,而且也想多挣点钱,就借了本去做生意。开始的时候确实顺利,钱也挣了一些,可是那次他押着一车货去广东,半路发生了意外,汽车着火,一车的上等蚕丝被焚一空。
侥幸捡条命的宋文龙回来了。当时的车主没有保险,得不到赔偿。宋文龙是借了十几万作本的,特别是堂哥宋大国一个人就借了十万,连本带利付之一炬,当然还不出了。宋文龙变得丧魂落魄。这天夜里,他跪在前,对仲丽说:“你跟着我从来没有享过福,现在又要被我这债连累了。我想来想去,咱们还是离婚吧。”仲丽当然不同意,劝他:“我们有手有脚的,想办法另外挣钱,一定可以还清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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