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货发出以后,那个人从此音讯全无。此时我才知道,他留给我的身份证等资料全是假的。也就是说,我遇上的是一个骗子。这批货价值一百多万,我只拿到他五万块定金。事情发生后,公司报了警,然而人海茫茫,能不能找到骗子只有天知道了。
一百多万打了水漂。而这都是我的责任。我由一个功臣,变成了公司的罪人。最初的几天里,几个平时要好的同事,纷纷给我出主意,他们一致怂恿我赶快离开。一百多万,让我赔是赔不起的,出了这样的偏差,唯一的出路只能远走高飞。其实这样的事情放在一个打工者身上,可能都会选择走为上策的,因为老板不会原谅我,肯定要找我算帐。而我是一个穷出身的人,根本无力承担这种赔偿。
我真是心如刀绞。怎么办呢?一走了之吗?这样当然是最干脆利落的,我是为公司办业务,出了差错,把摊子甩给公司,好像也顺理成章。可是就这样走掉,我的良心怎么也过不去。我是因为急于为公司销掉产品才犯的错,为什么要选择逃避呢?为什么不能将责任名正言顺地承担下来呢?
那几天是我最痛苦的日子。走与不走的问题,尖锐地摆在我面前。还有两三天老板就要从外地回来了,他会给我什么样的处理?同事们还在劝我赶紧动身。可最后,我还是咬着牙,摇了摇头。
果然,老板回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把我找去,劈头一顿骂。骂累了,老板一挥手,叫我马上就离开公司,卷铺盖走人。
从老板办公室出来,同事们围了上来,他们都认为老板愿意让我走,实在是一件大好事,他是既往不咎啊,也就是一百万的损失,是不需要我赔偿的了。其实老板是知道我底细的,让我赔根本不现实。他也是无奈之下让我走人的。应该说,这是值得我庆幸的。然而正因为如此,我更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走。
第二天早晨,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走进了公司大门。我没有进业务部,因为那里肯定没有我的位置了。我像一个刚进公司没被安排工种的人一样,四处寻找机会。终于我看到有个清洁女工正在拖地板,我连忙跑过去,拿进抹布搞起了卫生。一会儿看到有个杂工在收集废品,我就上前帮忙,把收集起来的废品背下楼去。然后我进入车间去转悠,碰到工人人手不够的地方,就加入进去,跟他们一起干……
一上午就这样过去,午饭的铃声响起来了。我走出公司大门,到对面一家快餐店买了一份快餐。饭后又进入公司,到人手缺少的地方去帮忙。
一天就这样过了。第三天第四天我还是这样干。很快有人看出了我的企图,他们惊讶地问我,为什么要这样?难道还希望老总发你工资吗?我摇了摇头,苦笑笑,然后继续干自己的。我很清楚在我周围,是一片什么样的目光,有怜悯,有同情,也有讥诮和蔑视。可我强忍着,视而不见。
几天后终于被老板发现了。当他看见我还在公司里出没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把我叫到办公室,生气地问我:“你到底想怎么的?叫你走你却不走,怎么赖着了?我告诉你,你就是天天来干,也是白干的,我又不会发你一分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