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年对于帝国来说可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帝国在701年取得成就都是辉煌的,后世许多历史学家甚至认为如果说700年宣布了大唐帝国的正式建立,那701年就是真正奠定大唐帝国辉煌的开始。
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出台,作为帝国名义上的法律法令征询意见和讨论机构,帝国的帝国元老院和公民院几乎每一周都要花上两三天来讨论某个法律或者法令的条款,原本以为这只是帝国用来装点门面的一个点缀,但现在所有人都发现这两院虽然不像政务院那样可以看到真正的权力运作,但是作为法律法令制定和推动者,这两院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各阶层也对于这个原来只是为个人谋求荣誉的代表身份开始器重起来。
701年帝国元老院和公民院讨论提出了多达三十多部法律、法令和条例,其中八成以上都是有关帝国经济发展方面的,虽然最初许多都是照搬西大陆一些法律条文,但是在接后而来的不断修改完善使之符合帝国实际国情也成为帝国元老院和公民院代表面的主要工作。无数修正案几乎每周都会在两院提出来,经过激烈的辩论和争吵提交两元会议表决通过之后,然后呈送皇帝陛下御批或者移交政务院通过。
而元老院和公民院的代表们都逐渐意识到自己在法律方面知识的浅薄以及对某个事关自己利益的法案知识的欠缺,于是乎聘请代表助理和秘书就成为代表们最时兴的一种办法,以至于每当元老院和公民院在进行会议讨论和辩论的时候那些所谓的助理或秘书们都云集在两院的大门外,后来在两院代表们的提议下,政务院拨出专款征用了两院两侧的土地,专门为两院代表修建了各自的办公室,方便各位代表们在会议休息其间与自己的助理和秘书进行交流沟通,或者说征询自己助理和秘书对某个条款的看法和意见,看是否损害或者有利于自己的利益。
学习法律和经济方面的帝国大学和西北大学的毕业生一时间成为最受欢迎的,薪水扶摇直上,仅仅是701年一年中就是超过一百名这方面的往届和应届毕业生成为这些代表们的助理或者秘书,许多财大气粗的代表们甚至一个人就聘请两到三名秘书和助理,一些代表着某个地区或者阶层利益的代表甚至还组建了为自己服务自己的智囊小组,帮助自己策划研究有助于自己阶层或地区利益的提案。
根据帝国宪法基本法规定,要获得递交皇帝陛下御批成为法律的资格,必须要获得超过两院各自代表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才能呈送到皇帝陛下御前,获得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即可成为法律;而移送到帝国政务院的行政法案则要宽松许多,只需要获得两院一半以上代表通过即可移送帝国政务院,政务院常务会议获得通过之后政务院首相签字通过即成为具有行政效力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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