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枪械普及之后,一个躲在角落里的懦夫也能干掉一个冲锋在前的勇士。趣/读/屋/然而在这个时代,谁的身量大、力气足、动作快,谁就有在战场存活下去资本。在这个时候,人与野兽并无区别,只能遵循自然法则。
刚刚得到解放的难民冲进了满洲人的营区,冲向了与绿营兵杀成一团包衣阿哈。
这些难民经受了非人的折磨,早就有了同归于尽的心思,只是不敢自己出头。如今有人领头,自然跟了上去来。
领队的满洲兵眼看不对,发出两声呼啸,身穿铁甲的满洲甲兵登时冲上前去。他们如同虎入羊群,只是一个冲锋就将拼死抵抗的绿营兵尽数砍翻在地。至于那些难民,根本不配他们拔刀,只是用身甲撞上去,就将这些刚才还气势汹汹喊打喊杀的难民撞得七零八落。
此番他们押送的难民一共有六七百人,男女参半,未来都是正白旗旗下的包衣阿哈,也就是所有正白旗旗人的财产。甲兵冲散这些两脚财产之后,只是随手挑了几个面相凶的杀头立威,对其他胁从者只是让包衣一顿棒打,并没有赶尽杀绝。
对于那些产权尚不明晰的绿营兵而言,待遇就没那么好了。因为不是自己的财产,这些甲兵下手毫不留情,抓住一个便割去脑袋,扔进人群里,吓得难民吱哇乱叫,四散逃逸。更有甚者连逃跑的胆量和力气都没了,只是就地包头蹲下,瑟瑟发抖,之前喊着要报仇的杀意早就被一腔恐惧所替代。
“主子,就是这人撺掇绿营兵造反。”一个绿营打扮的浮肿男子出现在满洲甲兵头领身边,遥遥一指倒地的张翰民。
张翰民脑袋上被包衣头子砍了刀,并没有砸碎颅骨,但满脸的血,看着十分瘆人。他等于是被砸昏在地。双目紧闭,并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此刻,冥冥中自有一种安排让他的睁开血糊住的眼睛,正好看到了自己这边的叛徒。
杨承德!
张翰民咬得后槽牙咯咯作响,恨不得生吃他骨肉!正是这个人,从昌平投军时就是他的朋友,没想到此刻竟然做了叛徒。将所有人都卖了!
“老子……死也不放过你!”张翰民吐着血沫,翻着双眼,从喉咙里憋出一句话来。
杨承德打了个寒颤,壮起胆子想与他对视一眼,却终究还是胆怯地将眼睛投向了别处。趣~读~屋那个满洲大兵却没什么触动,仿佛屠夫看着待宰的猪狗。他大步上前。转了个刀花,腰间一成,抓住了张翰民脑后的小辫子,往上一扯,顺刀便轻车熟路地往张翰民脖子上砍去。
张翰民索性把眼睛一闭,就要等死,突然脑后一疼。只听得自己皮肉撕裂的声音,一股凉风就往脑袋里钻。
——这就是砍头的滋味?
张翰民一咬牙,心中暗道:倒也不是很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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