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已枪里装的穿甲弹具备极其强大地穿破能力。他坐在车里,然后直接向后面瞄准开枪。他选择先打破自己的后车窗玻璃,然后再由飞过去地子弹去击杀躲在后面的叶秋。
这是一种极其高难度的枪法,无论是对枪法的掌握,对手准确位置的预感,还是子弹射穿玻璃时的角度倾斜以及作用力学等各个方面都要非常熟悉。
任何地方稍有失算,这一枪只能打偏掉,变成无用地空枪。
由纪夫对自己这一枪志在必得,他知道自己枪里装的这种穿甲弹地优势在哪儿,也对自己苦练多年的枪法和身经百战所锻炼出来地杀人枪法有信心。
由纪夫是个东洋人,出身著名的武士世家,却不好武术好枪械。那个时候,正是枪神史密斯在杀手界名声显赫地辉煌时刻。他从一个朋友的口中得到了史密斯一百七十二次完胜纪录以及他仅仅用普通的手枪挑战上一代枪王意大利黑手党教父的贴身守护者费朗切斯科,并在使用了四颗子弹后将其击杀的事迹,热血澎湃之际,心中也萌生了一个念头:他要拜枪神史密斯为师。
十八岁的由纪夫离家出走,遍访枪神史密斯而不得。结果他心生奇想,在世界上最著名的杀手网站上公开聘请史密斯帮忙杀人,而目标人物却是他自己。
史密斯终于找上了他,在用枪指着他的脑袋时,他说出了自己想要拜师的请求。
史密斯不愿意收徒,更不愿意收一个东方人做徒弟。
由纪夫当场跪在了史密斯面前,说如果不收他为徒,便杀了他。
史密斯看到了他眼中的坚定信念和对枪械的
这个时候的由纪夫像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那个时多么渴望能有一名名师来指导自己枪击啊。
不过这次史密斯没有收他为徒,也没有杀他。任由由纪夫跪在当场而离开。
当他六天后再来的时候,由纪夫仍然跪在原地。只是人已经失去了知觉。
失去了知觉的人,还能够保持住自己跪立的姿态,这让史密斯觉得他是一个用枪的好苗子。
史密斯救活了他,也教会了他如何用枪,如何成为一名伟大的枪手。
杀手是孤独的,即便自己最亲密的人也不会让他陪在身边。由纪夫没有和史密斯一起执行任务,他学成后在一个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里服务。因为他的师父说过,只有不断的杀人和饮血,才是快走上大师之路的捷径。
可是,他没想到出师便是永别。他知道自己的师父去华夏国执行任务时,死在了一个华夏人手里。
当组织把一份资料交给自己,说这个人就是杀害你师父的凶手时,由纪夫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接受了这份不知道难易程度的任务。
杀手是不能有感情的,如果顾客需要,他要对自己的师父开枪。可是,开完枪之后,他一定会为自己的师父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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