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七百张甲胄在,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与虞醒想得差不多。
虞醒郑重的说道:“今日之战,除却宁远军之外,全部给你。我只在后督战。胜负都要看四哥了。”
这一战,限制很多,几乎是没有第二种打法,列阵厮杀。也是虞醒的短处,而王四端作为基层军官,这样的战事经验丰富。另外,虞醒还想培养王四哥独当一面的能力。
虞醒很清楚,未来战事只会越打越大,他一个人不可能包打天下。有机会培养身边的人,就也要抓住机会。
战争说到底,研究多少次,不如打上一场,打一场胜仗,对将来的自信心与能力都会有很高的提升。
王四端一愣,说道:“我------?”
哪一个士卒没有一个当将军的梦想。王四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能有今天独立一军的资格。
虞醒说道:“四哥,不帮我,我又能去依靠谁?”
“请公子放心,此战必胜。”王四端说道:“不胜,我就不来见公子。”
王四端看见张云卿过来了,很有眼色地说道:“我现在就去分发甲胄,训练士卒。”随即立即走了。
张云卿穿得很素雅,一身淡黄色素衣,这种淡黄色并不是染出来的,而是麻布本来的颜色。一路逃亡,张云卿根本来得及带衣服,而今一身衣服,麻衣木簪而已。甚至为了行动方便做了短打处理,干练得如同一个男子。
但是虞醒看见张云卿一瞬间,就从自己冰冷之极的工作状态褪了出来,觉得小溪流水忽然变成欢快的音乐,清风一下子温柔起来。
“你怎么来了?”虞醒问道。
“不是你召集芒部人马,除却州府的人,其他都过来。”张云卿说道:“怎么,我不能来?”
虞醒微微一笑,嘴角噙着温柔,说道:“来都来,你看。”虞醒手一晃,拿出一根簪子,是铁簪子,造型很简朴,就好像是一根尖锐的筷子被扭动了十几下,让四条棱成为花纹,简朴而不失典雅,很有宋代纯净的美感。
虞醒在加工那些铁器的时候,忽然想起张云卿。就信手加工了一个。
其实他自己并不是太满意,虽然现在什么都缺,但是一根簪子的金银还是有的。即便金银太贵重了。铜还是有的,打一个铜簪子也不费事。只是他先试试手而已。
虞醒不想让张云卿来。
上一次与阿济大战,虞醒是存着,随着准备跑路之心,这才带着张云卿。而今可不一样了。
这一次败阵的可能很小,退一万步讲,真得败了,虞醒手中宁远军在,一百多精锐,足够掩护残部撤出战场了。到时候也有时间去想跑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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