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荒僻小城也买不到什么好的吃食,没有怡婷丫头在,我们几个大男人,倒是可以随意一些。”
符良允骑马来去,快得很。归来的他,带着一个竹篓子,里面放着三只烧鸡以荷叶裹着,另有三团荷叶裹着是白饭。
他丢了两团给林秀,自己拿起一只烧鸡就先啃了起来。
林秀虽也觉得有几分饿意,却对于荤腥,还是没甚胃口。
将烧鸡放于一旁,只摊开裹饭的荷叶来,却见那白饭里面夹杂着大量谷壳,这个时代的脱谷技术落后,多用石磨脱谷,容易磨碎不说,有些谷壳残留也是相当正常的。
“林兄,怎不吃鸡?”
符良允扬了扬自己手里的烧鸡,鸡屁股那一块已经被吃完了。
林秀将自己的烧鸡丢回给他:“你若喜欢,可一并吃了。”
符良允狐疑:“林兄莫非是吃素的?出家人?”
林秀也不解释,手中米饭虽然口感粗糙,但胜在柴火烹煮,粒粒饱满,用作果腹倒也够了。
这边正吃着,沿江小路上,高傲男果然如符良允所言,又出现了。
他一到这边,看到符良允手持两只烧鸡,吃得满嘴是油,忍不住哼了声:“你们倒是吃得不错。”
符良允见他过来,哈哈一笑,将剩下的一只烧鸡朝他丢去。
高傲男接住手里,却也没什么胃口去吃。
忽看了林秀一眼,“如今也不必再雇你了,你也不必再跟着我们了。”
“行,之前的账先结一下,我马上就走。”林秀伸手讨钱。
符良允:“郑恒,刚想跟你说,我方才已与林兄说好,以后一起闯荡江湖呢。”
高傲男自嘲一笑,忽然抓着烧鸡就砸在地上,咬牙切齿道:“闯荡江湖?我还有什么脸去闯荡江湖?自以为干了一件好事,可结果,却只是沦为笑柄。”
符良允叹了一口气,今日这个事,他也不知该怎么说。
可这,又有谁知道呢?
只能说是本意是好的。
“咦,你们看那个人,是不是有点眼熟?”林秀忽然指着江面。
一艘乌篷船此刻从码头出发,朝零陵郡相反的方向行去。
其时,江面上行船不少,之所以林秀盯上了这艘船,主要也是因为那驾船的人,瞧着眼熟。
符良允瞅了一眼:“人家戴着斗笠,你也能瞧得眼熟?”
林秀:“他虽然戴着斗笠,穿着便装,但看他靴子,跟刚刚巡检司的人,穿的一样。”
平民多穿草鞋,甚至光脚。
在这般相形之下,穿靴子的人,自然也就惹眼了一些。
符良允又瞅了一眼,忽然来了精神:“没错,还真是巡检司的人。”
高傲男倒是没心情去看,只坐在一旁生闷气。
符良允扯下一条鸡腿,一口就吃了个脱骨,边吃边笑:“这巡检司的人,莫非也要去打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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