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娃,还不给恩人磕头。”
那两人饿的只剩皮包骨了,冲过来后,噗通一声跪在王悍面前。
“恩人,你把狗娃带走了,不过我有个条件。”
王悍对这些村民没什么好感,便沉着脸问道:“你说,但我不一定同意。”
“恩人,这些肉都脏了,求恩人都给我们吧。”
女人哽咽着祈求,“只要恩人同意,狗娃的命从此都是恩人的。”
一个七八岁的儿子,竟然只是为了还一顿饱饭?
王悍心里失落不已。
但凡他们还有一点良知,王悍都会想办法将他们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狗娃,你同意吗?”
村里的孩子,能长到七八岁,已然懂得了许多事情。
看到父母要拿他换一顿肉,狗娃竟然没有任何不舍,“恩公,我想活着。”
“好。”
王悍大手一挥,当即决定带狗娃和巧妹走。
然而,还没等他做出同意,狗娃的父母便开始抢地上的牛肉。
与此同时。
巧妹的父母发现真的能吃肉,竟然也跑了过来。
“恩人,你把巧妹也带走吧。”
两人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吃肉的狗娃父母,“巧妹很懂事,还会做农活,带回去一定能帮恩人干活的。”
巧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她的绣花鞋不知道穿了多少年,脚指头的位置烂了个大洞,露出来的脚指头上沾满了灰尘。
这副凄惨的模样,看的王悍揪心不已。
“巧妹,你过来。”
“恩,恩人。”巧妹带着哭腔喊道。
“别哭了。”王悍抬手将她脸上的泪痕擦去,“记住,从今天起,他们就不再是你的父母了。”
巧妹身体颤抖了一下,看着同样抢肉吃的父母,眼神从不舍逐渐变成了陌生。
“以后你们还是叫我大哥哥吧,我挺喜欢这个称呼。”
王悍将两个孩童抱上马车,让他们待在里面不出来。
“彦喜。”
“先生,你不会带他们去青云山吧?”
彦喜担忧地问道。
这些村民看到了他们杀人抛尸,自然不能留在这里不管。
一旦官府追查,他们就很容易暴露。
“你有何良策?”
王悍询问道。
“自然是杀了。”彦喜做了个手起刀落的手势,“他们不配待在青云寨。”
“滥杀无辜,与朱景森他们有何区别?”
王悍深吸了口气,凝声说道:“无论何时,你们都要记住,先做一个人,再去做其他事情。”
此言一出,跟在彦喜身后的喽啰们尽皆感动不已。
是啊。
乱世将至,活着都是难事。
若是跟村民和朱景森一样泯没了良知,的确不能再称之为人。
用畜生来形容最为贴切。
“若非是先生和大当家,我可能也会为了一碗饭,出卖自己的良知。”
“先生说的对,咱们是一个人,人与畜生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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