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累,腿肚子都打颤,这农民真是不容易呀,小风可是真正的农民写手,轻轻一点,收藏一下,那是莫大的鼓励,今天一更!
冷锋带人洗劫了百货公司,可不仅仅是为了接下来去粮油公司搞粮食。
从百货公司弄出来的东西,也是为了接下来巷战做准备,储备物资用的。
程宜鼎不过是在合适的时机之下给了他一个充分的理由。
多一个人帮着背锅也是不错的。
老程帽子大,牌子硬,是个背锅的好人选,再说冷锋也没怕过,陈家怎么了,发国难财的他一律没好感。
“大家挑合适的衣服换上,把长枪都藏起了,换上短枪。”冷锋随便挑了一套蓝灰色的西服穿上,命令道。
大家虽然不明白冷锋要干啥,但是还是迅速的挑选了自己的衣服,换好了。
“你们选好的衣服就归你们了,不许随意扔掉,以后还有用,明白吗?”冷锋提醒一声,别白来的东西,不珍惜。
巫小云也挑了一套月白色的西服,栗色的小牛皮鞋,这一穿在身上,那活脱脱一个人奶油小生。
“巫长官真俊呀!”
“这要不是个女人该多好?”
“少贫嘴,赶紧的穿好衣服,真以为我们出来逛大街的!”冷锋轻斥一声。
还别说巫小云穿上这一行头,还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冷峻中带着一丝清高,红唇微微翘起,给人以不可亲近的神秘感。
“冷……”
巫小云走到冷锋跟前,轻声叫了一声,眼神眨了眨,意思是:“冷锋,你看我穿这一身漂亮吗?”
虽然巫小云已经可以开口发声了,但是,至今为止她也只能发出一个“冷”字,其他的还不行。
“你选的这套衣服不错,如果再配上这顶鸭舌帽的话,把你这头长发收起来,就更完美了。”冷锋随手拿起一顶鸭舌帽,轻轻的在巫小云头上一扣道。
巫小云顿时眼睛一亮,欢喜的过去将自己的秀发盘了起来,然后再戴上鸭舌帽。
“咱们冷头儿好厉害,那可是总队部赫赫有名的女巫,打遍男人无敌手,可从来没有有男人能这么靠近她?”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女巫败在我们冷长官手下,才这么俯首帖耳,你么看到,女巫看咱们冷长官眼神都不一样?”
“也是呀,含情脉脉……”
“老三,你说这巫长官是不是喜欢上我们大哥了?”牛淼找了一件厚实的羊皮夹袄穿在身上,以他个头,头上要是再扎个白头巾,说他不是西北汉子都没有人信。
丛虎撇了撇嘴道:“我怎么知道,不如你自己问去?”
“我找虐呀,巫长官的拳脚你又不是没见识过,你不是结过婚吗,你觉得他们俩能成?”
“我觉得呀……”丛虎道,“我觉得你这头大水牛太八卦!”
“八卦?”牛淼一头雾水,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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