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忽然觉得,对篮球那种已经隐藏进了骨子里的习惯,忽然又慢慢苏醒了。
忽然想起高中班主任问我们,你们那篮球打得,脚扭了又扭,伤了又伤,学习也要受影响,你们到底打球干嘛。
当时我们都以为自己有很多打篮球的理由,但想了想,什么都想不出来。
到底为什么打篮球,有时候还真是想不到,也想不出当时为什么爱上这个橙红色的小东西。
我们班的退役赛,之前我扭伤了,脚踝肿得好像一个馒头,实在没法打了,就这样被我错过。昨天晚上打完这场比赛我陪他们去喝酒,一边喝一边哭。后来我说我不喝了,等会儿要爬起来看快船比赛哩。
我这个自诩的本学院第一射手的称号,也干脆留给学弟们了罢。这两年经历了太多,也走过了好多时间,有时候站在那儿想想,从一而终的,好像只剩下了篮球。
凌晨的时候,看了快船和灰熊的比赛,其实这场比赛开始之前,虽然我是保罗的绝对球迷,但我也不敢相信快船真的能赢,快船赢得让我心惊胆战同时又有好多失落。
我越来越喜欢灰熊了,喜欢那伙充满干劲的家伙,写《篮坛天王》的时候我确实也喜欢上了Dcup,都忘记有多久没打这几个字母了。
昨天晚上,埃文斯、格里芬、尼克-杨给我的印象是最深刻的,我一直忘不了埃文斯和马丁把灰熊的人几乎赶出油漆区之外的干脆,忘不了格里芬象征性地上场又悄然下场的失落,忘不了尼克-杨那个踮着脚的三分,然后他举着手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感觉胸膛里有火在燃烧,这种燃烧点燃了我的血液,以至于我到了早上六点多钟才昏昏沉沉地入睡。
所以今天下午我忍着脚伤去了球场,两个跳投,干脆利落地进了。
这篮网摩擦篮球的声音,怎么就是听不厌呢?
怎么就是那么渴望呢?
我前两天受伤的时候还跟他们说不打篮球了,忒危险,但我也知道那只是自欺欺人的笑话,篮球诶,怎么可能放弃得了。
今天下午,我看着天边沉沉欲坠的夕阳,看着在风中摇摇晃晃的篮网,忽然想起我们的日子。
这些日子没想过要多牛,没想过要有多少人来观看,只要一个飘逸的拉杆,或者高难度的后仰,或是漂亮的小风车上篮,不用进,只要自己觉得好就行。
我忽然想,我还是那个我!
等我脚伤好了,不管多累,只要一个深呼吸还能再冲刺全场。
我重新捡起了以前写过的一本完全想写点东西的篮球书,当时命名为《篮球往事》,这本书大约也就是一个中篇的样子,两万多字就能写完。
我要把他写完,等我想发的时候,就发现《篮坛天王》这儿,我想大家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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