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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御笔

司马邺愣了半晌,开口说:“索专横跋扈是实,然恐其不至于为胡人作间……”

梁芬表情沉痛地回答道:“是与不是,无关紧要,昔王夷甫岂为羯奴之间乎?然其一朝得掌兵权,即丧十万之师,使先帝蒙尘,其与为间何异啊?陛下明断。”

司马邺苦笑道:“司徒,此非昔日阎鼎之事重现乎?”他当然会就此回想起当日阎鼎之被索、麴和梁氏兄弟等人攻杀之事,心说这才隔了几年啊,历史就又要重演?是,我年纪小,尚不能亲政理事,你们专擅自为,事后才请求追认,我也就忍了;但问题是,国家都已经这个操性了,为什么就不能戮力同心,而还要相互倾轧呢?

梁芬回答道:“陛下,昔索、麴害阎台臣,纯出私心,非为公事,且彼等执政后,不能御胡,使我屡屡丧地,长安岌岌可危。今臣非欲代彼等专权也,实为迎裴文约入京辅佐陛下。裴某前在大荔,以寡击众,逐刘曜北走,其智勇仿如贾彦度再生,则必能为良相,先定关中,再复社稷。臣今请罪,请求罢职致仕,即自示非欲揽权而坑陷索也。”

司马邺叹了口气,便即亲自下榻,双手将梁芬搀扶起来,还捡起梁冠,帮老头儿重新戴上,嘴里说:“司徒为国家栋梁,岂可弃朕而去?事既如此,还请司徒教我,当如何做啊?”

梁芬拱手道:“当急召裴文约入长安辅政。”

司马邺说好吧,那你们就去做吧。梁芬请求道:“还望陛下赐下御笔,下付尚书。”

司马邺心说捕索之前,你都没想着跟我露点儿风,这会儿倒要我落笔了?算了,那就给你写张纸条吧。

虽说天子的御笔,其实只有政治权威,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就好比梁芬身为司徒,乃朝臣领袖主要三公的其他两位,还有比他高的什么相国、丞相、大司马都在外地但他要免什么官,逮什么人,若无尚书下诏,也属一句空话。但若上下所欲一致,则尚书拟诏的底气更硬一些,制书上有了天子曰“可”,实行起来也更易为臣僚所遵守,所以梁芬心说既然将此事奏报了天子,那天子也别闲着,帮忙写句话呗。

司马邺当即取来纸笔,写下:“即罢索,而命裴该入朝,代其辅政。”

梁芬双手接过,昏花老眼一瞥,不禁大喜天子真聪明儿也!我就光请你写让裴该入朝了,没提要你追认罢免索,结果所得超过所求。有了天子所写开篇这四个字,我们这次政变的合法性就无可指摘啦反正下面也没标注具体日期。

由此便可对外宣称,不是我梁司徒下令给尚书省的,而是天子通过我手,将这纸条传达给了尚书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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