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德良拿起了微光望远镜,凌天翔则直接透过架在狙击步枪皮卡汀尼导轨上的微光瞄准镜向美军车队看去。排头地是一辆前面架着面巨大天线地“悍马”军车,那面天线是用来干扰无线电遥控引爆路边炸弹,也就是IED的。这种装备大量配备到了驻伊拉克美军中,大概伊朗游击队也大量使用了IED,所以美军才会把干扰器配备给侵伊部队吧。
“悍马”车后面是好几辆“斯特瑞克”装甲车,其中有几辆是装载着105米火炮地火力支援型。再后面是数十辆履带式自行榴弹炮,随后是履带式弹药输送车,大量的卡车。车队长不见尾。
凌天翔朝袁德良看了一眼,这根本就不是进攻部队。
“炮兵。”袁德良低声说了一句,“美军先把炮兵排了上来,护送的步兵大概只有一个连的兵力,看来,美军想首先进行炮火打击,进攻的地面部队应该在最后面。”
情况很清楚,美军把炮兵压到前面来的目的,就是要让炮兵尽快参战。空中打击的持续性并不强,另外从成本上看,长时间的火力压制仍然需要由炮兵来完成,轰炸机是不可能完全取代火炮的。
队伍在空地上停了下来,自行榴弹炮以连为单位散开,设置了好几个炮兵阵地,而每两处炮兵阵地之间的距离都有1公里左右。这个部署密度相当大,如果是相互之间的炮战的话,那美军就犯了严重的错误,可问题是,现在守卫阿瓦士的伊朗军队根本就没有重炮,给了美军炮兵单方面“发言”的权力,也就让美军炮兵可以有恃无恐的随便展开阵形。
“快看,左侧第二个阵地上,娘的,无人侦察机!”
凌天翔朝美军炮兵阵地看去。一辆卡车停了下来,后面的车厢已经打开了,几名美军士兵正在准备将一架大型无人侦察机弹射出去。准确的说,是炮瞄侦察机。这种侦察机的作用就是为炮兵去完成侦察任务,并且确定目标的具体位置,为炮兵提供炮击参数,并且修正弹着点。以往,这类任务一般是由前出侦察兵完成的,可现在,美军干脆连侦察兵都省了。
“说实话,美军的装备真先进,要是什么时候我们的军队也有这么多先进的装备地话,恐怕就没有人是我们的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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