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小队里面,有四成是狙击手,其中每个小队至少狙击小组。因为这天的战斗主要是城市巷战,而巷战的交战距离一般都在200之内,大部分战斗都发生在100之内,如果是逐街争夺的话,战斗距离甚至不到50米。在此情况下,狙击步枪很难发挥作用,倒是机枪与突击步枪这类自动武器更好用。大部分狙击手都把自己的狙击步枪留在了后面,没有带到前线战场上,主要就是为了减轻战斗负重,行动起来更为方便灵活,所以房间里放着好几支狙击步枪。
凌天翔刚拿起他那把M200,.u.击步枪,他迟疑了一下,把M200给了袁德良,抄起了那挺狙击步枪,配套的弹药就在箱子的下面一层。袁德良有点疑惑的看着凌天翔,不知道凌天翔带那个大家伙做什么。
“会用我那把枪吗?”凌天翔迅速拿起了几个弹匣塞到了腰间的武装带里。
袁德良点了点头,虽然他还没有掌握所有狙击手的技能,但是用狙击步枪打中几百米外的敌人还是有不小把握的。
“走把,让我们给美国佬一点颜色看看!”凌天翔背起了重近20斤的狙击步枪,“带上你的机枪,说不定还能用得上,少带点子弹!”
袁德良立即丢掉了手上的两个弹袋,他身上还有两个弹袋,如果只是掩护的话400子弹应该够用了,而且在前线作战的队员也有人使用Mk48关枪。
两人迅速奔向了卡伦河东岸,另外一组队员也带着狙击步枪跟了上来。到达河畔,四个人迅速停下了脚步。战场的情况比他们之前想象的要糟糕得多,整个西岸城区已经完全处于火海之中。美军除了动用主战坦克、MGS这类直射支援火力之外,肯定还让步兵分队携带了大量的火箭筒、自动榴弹发射器,甚至把步兵战车上的反坦克导弹都用上了。大部分的建筑物都已经被摧毁了,工厂里最高地几栋大楼早已荡然无存,也许美军还用工兵爆破掉了有伊朗军队顽守的大楼。
凌天翔蹲了下来,后面的队员立即跟了上来。“带了重型狙击步枪了吗?”
一名队员早有先见之明似的拍了下肩膀上的枪带,他背着一挺M82型狙击步枪,也是从落脚点带来的。而他旁边的队员与袁德良一样,带着一把M4046型轻机枪。
“很好。我们尽量分散一点。”凌天翔拿出一个弹匣,里面装的子弹弹头上涂着红色的曳光粉。“别用曳光弹,搭档负责把曳光粉擦掉。另外,尽量使用穿甲弹,首先干掉美军的装甲车辆,你们有特种穿甲弹吗?”
“有,带了六个弹匣。”那名背着重型狙击步枪地队员再次先知先觉般的笑了起来。
“我们去北面。你们在南面。记住,首先打掉对方的装甲车,搭档负责消灭重要的人员。打一枪就换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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