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再次成为了凌天翔的搭档,他也算得上是凌天翔了。凌天翔也很喜欢这个伊拉克小伙子,比起其他的伊拉克队员,阿马拉有着很高的天赋,特别是作为狙击手的天赋。当初阿马拉选择AWP的时候,凌天翔就觉得有点奇怪,因为一般的狙击手都不会选择这种警用狙击步枪,而阿马拉却将这把枪的性能几乎发挥到了极限。更重要的是,阿马拉很年轻,可塑性很强,而且比其他的伊拉克队员更容易接受新的事物,也就更容易融入到军团的氛围之中。再加上阿马拉一口标准的汉语,很多队员甚至都忘记了他是伊拉克人,完全将他当作了队里的骨干。
“我们带这么多炸弹做什么?”
“尽量多带点炸弹,少带点其他的东西,与作战无关的全都留下来,打完之后再来取。”凌天翔将两枚遥控炸弹塞进了武装带里,然后拿起了旁边的背包,将里面的物品全都取了出来。“以前张铁锤教过你怎么使用这些简易炸弹吗?”
阿马拉立即点了点头。“老张教过我,还教我怎么制造炸弹呢。”
“那就好,这次我们主要用炸弹。”凌天翔将放在板条箱上的遥控炸弹一个个的装进了背包里面。“虽然对狙击手来说,这算得上是业余作业了,但是在战场上,什么办法能够最有效的杀伤敌人,能够最有效的击败敌人,那就最好的办法,不管是炸弹”。凌天翔看了眼放在旁边地狙击步枪。“还是我们习惯使用地枪械,只要能够更方便的击败敌人,那我们就得学会使用。而不是局限于只使用枪,或者是只使用别的某种武器,明白我地意思吗?”
“我知道,当初老张也说过这样的话。”
“那就好,测量设备全都留下,只带100子弹。不要带突击步枪,带上手枪就行了。”凌天翔将20个各重2斤的炸弹装进了背包里面,“然后能带多少炸弹就带多少,反正等下我们会把炸弹埋设在前线的,这样作战的时候就轻巧得多了。”
“如果敌人逼近的话,那怎么办?”阿马拉嘴里这么问着,同时也将自己地背包提了起来,将里面的物品翻了出来。
“逼近?”凌天翔抽出了HK45斗手枪。“那就用手枪,然后夺取敌人的武器,用敌人的武器作战。叛军使用的步枪以AK与M系列为主,这两种枪都是世界上使用范围最广的步枪。你应该能够熟练使用吧?”
“当然,别忘了我以前用的就是AK。”
“那就对了。没有枪,那就去抢敌人的。”凌天翔笑了起来,“对了,带上匕首,在任何情况下,对特种兵来说,最可靠地还是锋利的匕首。”
在两人检查与整理装备的同时,参加东线与南线阻击作战的其他几个小组地队员也都在做着同样的准备工作。军团现在最不缺地就是狙击手,按照凌天翔的配制,一个标准战斗小组里拥有两到四名狙击手,而且军团里老队员中的突击手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兼任狙击手。现在的100名队员中,如同凌天翔这样的正规狙击手就有16个小组,32名,而能够兼任狙击手的突击手还有大概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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