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子的过程并不顺利。
因为林岸的预估有误——
伦敦城区的房租实在是太贵了。
哪怕是一间距离中心城区有段距离、治安堪忧人数众多鱼龙混杂的普通公寓,每个月的租金也要接近300英镑了。
300英镑是多少呢?
这么说吧,一英镑大约可以买60斤土豆,或者30斤面粉。
也正是因为这份恐怖的购买力,林岸才会觉得给杂志小报写作,真的是高薪!
可见,知识就是金钱!
也可见,不管哪个年代哪个国度哪片时空……城bd都是昂贵的。
更别提治安相对更好的威斯敏斯特,一卧一厅都要1000英镑,看得林岸心都碎了。
这笔钱她自然是掏得出来的——毕竟距离暑假还有六七个月,应该能赚到。
但,住过斯来特林的宿舍后,真的由奢入俭难——
她看不上300英镑的伦敦城区公寓了。
破旧脏污的墙面,生锈发黄的水龙头,房间里五颜六色的油漆泼墨……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污迹。
圣诞节为了省钱住在这家旅馆,她已经意识到,如今自己的魔力,并不足以惬意的支撑每天都把房间改造成舒舒坦坦的样子。
包括隔音清洁和空调暖气等。
那种一条走廊,两侧三五十间房,左边瘾君子,右边深夜玩摇滚……都是稀松平常。
她这沧桑的中老年作息,遭不住啊!
而拥有1000英镑租金高质量单身公寓的威斯敏斯特,大部分都是**性更好也更安全的单身公寓——可,林岸不敢保证自己练习魔法时会不会闹出大动静。
因此更倾向于住独栋——至少不用担心波及到其他人。
耽误一天之后,她找来了外援汉克。
林岸叹了口气,不得不将自己的视线放到像汉克那样郊区住宅的地方。
但汉克却有不同的意见:「假如你能赚得更多的稿费的话,我是说,假如。尽量还是不要住在乡下——你知道的,linan,虽然你如今还不够格做巨星,但已经足够好看了。」
一个单身的,年轻的,漂亮的——甚至带有东方人无害特质的女孩住在偏僻的地方,实在不大安全。
「另外,这边邮递的时效比城区是要慢2~3天的,也没有一个电话就能随时送到的披萨汉堡。」
「最后,由于你只是暑假短租,我猜这种整栋楼,一般不会只租那么短的时间。」
对比林岸,汉克才是踏踏实实的本地调查官。
好吧。
最后一个原因说服了林岸。
她怅然地叹了口气。
汉克却又忍不住提议道:「你真的不考虑住到我家去吗?只要100英镑,我就可以分你一个房间。并且我会说服我妈妈为你准备三餐的!」
如果林岸是个普通女孩,她会为这个提议心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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