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师。”刘秀应声而起。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了许多,站起来也看得很高,史书中记载他“高七尺三寸”,按西汉的换算方式,刘秀大约有1米7多,在古代这种营养匮乏的地方,算得上高个子了。
看来他是去长安求学了,他入长安后投书国师刘歆,在刘歆的推荐之下顺利入了太学,因为钱没带够,他和同生一起凑钱买了驴,租借给别人以赚取学杂费。
路明非旁听着一起上课,台上的老学究文绉绉地讲着文言文,听起来晦涩难懂。
课堂结束得很快,下课后,三个少年来到刘秀的面前,有一人脸蛋未脱稚气,约摸只有十一二三左右。
“文叔兄,我们四人来长安半年有余,似还没去观过长安之繁华,今日大夫子提前结束授学,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去逛逛长安。”
“转眼间已有半年之久,真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文叔,你意如何。”
三人隐隐以刘秀为主。
“可。”刘秀笑着答应道:“我早就想去长安的街上走一走了,今日天高气爽,我们四人便结伴而行。”
四人起身,朝学堂外走去。
这三人是邓禹、强华和严光,都是才俊之士,其中邓禹便是那稚子,刘秀的二姐夫便是邓家的人,所以他们俩算是亲家,很聊得来。
邓禹虽比刘秀小六岁,却能背诵诗书,谈论有新义,很是成熟,和刘秀是倾心之交。
四人走在长安街,自刘邦创业以来,长安已经经过八位皇帝的扩建,建筑宏伟,长安街本就可同时跑马和马车,王莽篡汉改年号后,更是重新修建长安街,使其变得更加宽阔,中间还留了一条新皇帝出行的专用御道。
长安街两侧种着四季常绿的繁茂树木,街上男女老少簇簇拥拥,熙熙攘攘,四人走在林荫旁,边走边看。
忽然,持戈的带甲卫士占据了道路,将人群往道路两旁驱赶。
执金吾端坐马上,由羽灵郎簇拥着,威风凛凛地巡视着京城。
刘秀四人被卫士赶到一旁。
“真威风啊。”他说道。
“想不想比他更威风。”
世界静止了,骑在马上的执金吾表情得意。
“妖怪,你又来了。”刘秀转头,穿着华服的小男孩映入眼帘。
“哥哥,交换么,你可以比他更威风,比他更不得了。”
“我才不呢,你就想要我的命是吧,话可说清楚,我可从来没答应过和你交换。”
“那你为什么还是踏上了长安的求学之路呢?明明在家乡种田就可以了。”
“我只是想去京城看看。”
“阴丽华啊,阴丽华,确实是很漂亮的女人,你一介农耕,怎么配娶她呢?去长安读书回乡镀一身金,随便混个官当当,岂不是门当户对?”
“哼。”刘秀冷哼一声,扭头不看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