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某明显是在凝神思索——或者用力回忆,”陈亦诚说道,“可是,我们拜访他的时候,距案发还不到十个小时,相关细节,没可能这么快就记不清爽了——而且,都已经做过一次供了,一切熟门熟路才对。”
顿一顿,“他不像是在描述事实,更像是在……背诵;并生怕自己的‘记忆’同第一次做供有什么对不上号的地方。”
陈亦诚和马丁内兹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第一,庄汤尼确实受到了重大的惊吓,他的各种身体语言都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极难做假的,而庄汤尼也明显不算一个好演员。
第二,庄汤尼对案情的描述,一定隐瞒了某些重要的关节,甚至,可能做出了某种程度的曲改。
第三,庄汤尼对此案的发生,怀有深刻的内疚,这份内疚,不仅仅因为“失察”、“轻信”、“上当”什么的——为凶犯“捐资”所诱,开门揖盗——一定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庄某平时为人行事,暴躁飞扬,”陈亦诚说道,“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不是那种城府深沉的人,对精神压力的承受力,并不算强——”
顿一顿,“我们今天的问询,由始至终,十分客气,没有表露出任何对于庄某本人的质疑;如果——我和马丁都是这么认为的,如果我们对庄某本人施加压力——当然,只是精神上的——庄某的负疚,就一定会成为其不可承受之重。”
“是的,”马丁内兹说道,“到时候,庄某一定会失控并露出破绽——这是此案的最好、最直接的突破口。”
“当然,”陈亦诚说道,“庄某身份不同,到底该如何对行事,得先请王爷的示下。”
关卓凡沉吟片刻,点了点头,“好吧,就照你们说的办——其中分寸出入,相信你们自会把握。”
“是!谨遵王爷均谕!”
至于奎光——
“虽然,奎光不能提供确凿的不在场证明,”陈亦诚说道,“不过,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的腰牌,确实是为凶犯所窃——奎光同本案,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除了奎光的家人——妻子、孩子、老仆之外,军调处还调查了他的同事、朋友以及同他相熟的戏院、书场、酒楼、妓窦,众口一词,奎光有这样一个习惯:
只要第二天休沐,当天下值之后,便约上一班朋友,听戏、下馆子、逛窑子,每一次,都会喝的酩酊大醉,勉强挨回家,头一沾枕就睡了过去,一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之前,都不会醒过来。
“奎光的这个习惯,”陈亦诚说道,“知之者甚众;而侍卫都有排班,哪一天休沐,都是提前定下来的——也不是什么机密。”
顿一顿,“所以,对于凶犯来说,若要窃取大内侍卫的腰牌以构陷朝廷,奎光是个再合适不过的对象了——他的腰牌,较为容易窃取;而失窃之后,又没那么容易在短时内发觉腰牌不见了。”
再一顿,“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哪一天下手,可以早早计划。”
“就是说——奎光是早就被凶犯盯上了。”
“是!”
“嗯,如此说来,对于博罗内的质疑,就有一个很合理的解释了。”
博罗内曾如此质问钱鼎铭:
“腰牌若确实为凶犯所窃,只能是昨天晚上的事情,不可能更早了——只有在晚上,腰牌的主人在人前‘大醉’,凶犯才有偷取腰牌的机会,并且,才有一直到今天早上、腰牌的主人都无察觉腰牌失窃的可能——”
“可是,凶犯和南堂今天凌晨的夜半之约,是前两天就定下来了的,凶犯怎么敢确保,昨天晚上——在有限的时间之内——一定可以偷取腰牌成功?又怎么敢确保,失窃之后、天亮之前,腰牌的主人一定不会发觉腰牌失窃?”
“若不能成功窃取腰牌——又或者,虽然成功了,却在凌晨一点半之前,腰牌的主人便发觉腰牌失窃了,那么,行凶之时,岂非就不能栽赃嫁祸了?如是,凶犯该怎么办?改约吗?”
当时,钱鼎铭无法正面反驳,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现在,可以掉头打将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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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外务部照会各国驻华公使馆,通报案情。
对于各国驻华公使馆来说——不包括已经“下旗”的法国驻华公使馆,收到“南堂”案发的消息之后,总要先做一个基本的了解,有的还可能需要先向国内请示,确定本国对此案的基本进止,之后,才会向中国政府“表达关切”或“表达严重关切”。
也就是说,这个“关切”也好,“严重关切”也好,最快也就得案发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之内才能够提了出来。
亦即是说,当外务部将“案情通报”怼了过来的时候,法国之外,还没有一个国家来得及向中国政府就“南堂”一案“表达关切”或“表达严重关切”呢。
中国政府的反应速度,令人叹为观止,各国驻华外交人员对之印象异常深刻,以致北京的外交界出现了一个“中国速度”的说法,并不胫而出国门,不久之后,成为各国外交人员对中国政府——至少在某些问题上——的一个“共识”。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外务部这份以“中国速度”炮制出炉的照会,都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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