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母猩猩手抓大棒脚踩众花是不可能了。母狮子口叼野豺睥睨群猫才是他家未来的局势啊。
卫琅唏嘘感叹,远远的望见崔琛和卢轩,深觉快慰人心。也就没了推人落井再砸块石头下去的心情。
回头看看谢涟,虽脸上没露什么情绪,但显然也在校正之前对阿狸的定位。
卫琅忍不住就有些口贱:“还这么率性而为。”
谢涟不动声色的回敬,“由来如此。”
两个人目光相对,同时一笑,各怀心事别开头去。
司马煜闭目凝神,平复了半晌,那种憋闷的感觉终于消退了。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有些闷闷的上车,道:“都解决了,就回去吧。我看那个……”他还不知道崔琛的名字,想说“小屁孩”,却又想起崔琛拔刀时的目光,竟就叫不出来,便略过去,“估计他暂时不会露面了,咱们也回去吧。”
司马煜想错了。
崔琛才不会为了这么点事就羞恼得龟缩起来。反而是他自己,回去之后半夜里心烦得睡不着觉,蹬了被子,受了风寒。窝在东宫卷着棉被流鼻涕。
崔琛处置得很大方。
许诺给商贩的赔偿也一文不差的送去,姿态也十分诚恳。全然不像受辱过的模样。反倒是市署丞知道了他的来头和恶名,怕他闹事,战战兢兢的伺候着。
崔琛了了这遭事,每日里照旧去城外跑马打猎。有一回不小心践踏了乡间的田地,被农夫追出来骂时,也态度友善的道了歉,留下赔偿。
这个时代的人爱传播名人轶事,还有门第情结,尤其爱传播世家名士的轶事。崔琛有出身,有才能,在江北时何等张狂,来到江南竟也被我儒风德化周处悔过了,多有话题性。关注度立刻飙升,很快就声名远播。
连卢轩在酒肆听说这些传言,也不由停箸细闻。虽然十有都不以为然的一笑而过了。
不觉又过去了小半个月。
江南隆冬,终于连苇花也飞尽了。鸟雀飞渡,点水而起,远去天际,便平生一点孤茫。
崔琛在小民口耳间也红了小半个月,风头终于被同行的另一个少年盖过了。
那少年名叫穆清。他其实什么也没做,就只骑马出去溜了一圈。雪肤红唇,点漆黑眸,长睫开合间眼波一流,瞬间就荡漾了整个建邺城。
实在太美了!
而这个时代的人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爱美。美德瞧不见,还要用各种品论、逸闻加以描摹,自然更不吝对瞧得见的美貌致以最狂热的追捧。
穆清火了。而阿狸也叹了口气——上辈子北朝来使团里可没有容貌这么扎眼的人。阿波,她终于找到了。
穆清、穆清——阿狸记得前些日子隐约听到人议论说,北燕慕容氏有个清河公主,生得国色天香,想来就是她女扮男装跑来南边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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