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煜带男人进东宫,跟阿狸带进来不是一个性质。不过两三日,他便寻了个自己空闲的时候,带着容可去见阿狸。
这都三周目了,他还是头一次带白丁进东宫。带男人见阿狸,更是头一回。
阿狸真心想不到,他还有她不知道的知交。
听人来禀报时也有些猜疑,却还是命人备好瓜果茶点,在西殿里备下了坐席。
不片刻,司马煜又差人来,吞吞吐吐的说,“殿下说,他这位朋友不良于色,有些羞于见人。”
阿狸黑线:……不是他让她见的嘛!
下人忙解释,“殿下的意思是,请娘娘设帐,别,别吓着娘娘。”
阿狸:……这人得丑到什么程度啊。
其实这个时代不光有美男,丑男也丑的别具一格。这又是个审美的时代,潘郎出行掷果盈车,左思效颦则群妪唾之。但这同样是个个性张扬的时代,真名士自风流,也有人丑得出类拔萃却安之若素,用风度折服了众人,最后人人传诵的也还是他的良行和美名,最白嫩的美男子在他面前也自惭形秽。
关键是内涵啊,内涵!
因此阿狸对这个自卑的丑男,不由就生出了微妙的同情和叹惋。对他能成为太子的座上嘉宾,也有了无限的好奇和猜测。
于是命人设帐,又将闲杂人等差遣出去,自己亲自润盏斟茶。
不多时,两人便到了。
隔了一层纱帐,看不清面容,然而单看气质、身形,那人却是不比司马煜差的,听谈吐,看举止,也十分的温雅从容,很有名士风度。
和司马煜站在一起,就让人觉得都是花一样的美少年。
阿狸就沉思了。
寒暄完毕,各自就坐。阿狸才知道,人是听说她身子弱,特地来为她诊脉的。
便也不藏着掖着,半推了衣袖,盖一条薄帕子,从帘子下边递过去。
那人便把手指搭上来。从帘子下面看,那手指象牙一样白,手指修长,天生就是拨弄琴弦的。阿狸就疑惑了——有这么双手,人能丑到什么地步去?
然后就听到那人貌似无意的用食指中指交错点了点桌子。阿狸就一怔。
他重复的时候阿狸才确信——是摩斯码,居然是摩斯码。
她仔细看着,在心里翻译,“我是阿波。”
阿狸扑地。
司马煜心中十分懊悔。
他很觉得自己是引狼入室了。
容可这男人十分的没节操,你看第一次跟他们见面,他就敢约在花楼里,花酒喝得无比坦然,毫无愧疚。
而且他还曾经有过为了给妓女看病,拒绝朝中大员邀约的事迹。本以为他是方外之人,说出的理由大约是众生平等,结果居然是“女人优先,天经地义”。是以他在女人堆里声名卓著,老少通吃,堪称妇女之友。而众多女人里他尤其关注的就是司马煜他老婆,也就是阿狸。虽没有明目张胆,但也没少变相打探阿狸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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