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藏身黑暗,我们吸食黑暗,我们厌恶黑暗,我们崇拜黑暗。
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在巷子的拐角里渐渐展露了身影,一把不断滴血的匕首紧紧地远在他的手中。这把匕首,在十息之前,还停留在一个过路富商的胸膛里,现在富商的身体则随着躯体的死亡而逐渐冰冷。如果不出意外,瘦小的身影会将尸体装进破旧的麻袋中,然后放在拖板车上,缓缓地格答格答地运到城南的老民窑里,那里有无处野狗和像人而不是人的饿鬼。这具尸体会在抵达的一瞬间被分食干净,在世上什么也不会留下。
瘦小身影亲眼看着自己的赌鬼父亲被人用破碎的瓷碗剖开了胸膛,然后掏出血淋淋地心脏,放在早已准备好的黑布袋里。帮派的首领们相信,吃了新鲜心脏可以使懦弱的人变得勇敢,勇敢的人变得更加强壮。
而他的母亲,据说他刚出生,就远走他乡了。无非是怕自己拖累,从这点来看,他非常地感激自己的父亲,即使老赌鬼输了钱之后喜欢用烧红的木炭烫他,他依然感激他。是他养育了自己,让自己活着。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这是瘦小身影最大的人生感悟,如果他有人生的话。
富商是个倒霉鬼,他不应该孤身一人来到城南南三街,也许是为了这里无处不在又便宜到令人发指的赃物,也许是为了那些鹰钩鼻深眼窝或者黄色眼睛或者蓝色眼睛的异族美人,也或许就是纯粹过来散散步,总之,鲁莽的行动使他丢掉了自己最最宝贵的财产——生命。
瘦小身影为他可惜,任何生命的逝去都很可惜,正如昨日在他齿下哀嚎的野狗,叫得那样凄惨,估计它很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他曾经听闻帮派的某一位首领说过,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从没有出生过。人生最大的悲惨就是不因自我意志而被剥夺存在。
富商临死的一眼,瘦小身影没敢看,看了就会烙印在自己心里,一辈子都摆脱不了了。摘下富商腰间的钱袋,再剥下他的衣衫和靴子,首领说过,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干干净净地走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即使在瘦小身影看来,这只是他雁过拔毛的托词而已,却不得不承认它的哲理性。
一共三张百两银票,还有二十三两的散碎银子,将银票全部递给了守在巷子口的拥有一双阴狠面孔的人,便穿过无数肮脏积水的街道,往自己的破屋走去。那人答应他,尸体会成全野狗和饿鬼的。
一路上,无数抹着最最廉价的胭脂水粉的女子裸露着胸膛,拿着红粉的手绢向着所有路过的男子抛着媚眼,在她们眼里,所有走过脂粉巷的男子都是潜在的待宰羔羊,只不过碍于黑暗之中一贯秉承的规矩,**不得拿起刀枪,所以才极尽勾引。但很可惜,绝大多数**依旧吃不饱饭,在城南能花钱**的男子实在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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