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了,给你这个价!”老林奇伸出了几根手指对着简恒示意了一下。
开价不高,简恒想都没想直接点头答应了下来。
林奇接了活儿,自然不能在这边干看了,和简恒说一声迈步去给简恒现在已经买下的牲口做简单的检查去了。
这一批马简恒看中了两匹,不过有人抢,多加了二十美元,看到人家继续加,简恒很快又放弃了。
几拨过后,简恒原本计划的十二三匹马才入手了五匹,平均成交的价格差不多在五百五十美元,其中有夸特,也有阿拉伯。
一提到阿拉伯马大家可能觉得很贵,但是阿拉伯马在美国这边挺常见的,这里说的阿拉伯不是指的那种赛级的,而是普通的,如果不是特别好的血统,或者特别出色的体格,只是作为普通的承骑马来说,阿拉伯马也就这价,贵也贵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阿拉伯马都在美国,差不多有六十万匹,这样的存栏量,只要是个牧场都可能拥有一匹。
五匹马买完,简恒的运气似乎用完了,接下来看中的马都有人抢。
连着几拨相中的马被人抢走之后,简恒决定走人了,这特么的一场小拍会,居然弄成了这个鸟样子。
简恒站起来,心道:老子惹不起,还能躲不起嘛!
就在简恒准备转身走人的时候,从西边进来的一群马中,有一匹马吸引住了简恒的目光。
那是一匹纯黑色的马,整个毛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乌光,马很高,肩高差不多要接近一米七的样子,这使得它在马群中有一点儿鹤立鸡群。
马的胆子似乎也不小,高昂着头,就算是被扣上了简易的辔头,也没有能妨碍它转着脑袋四下打量。
马的血统并不纯,有点儿夸特的味道,还带点儿阿拉伯的意思,甚至还有些安达卢西亚马的小特点,总之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匹杂血马。
它能吸引简恒的目光不是因为它高大,而是因为这匹马和简恒的第一匹马非常的神似。以前简恒在老安德斯手下工作的时候,老头教会了简恒骑马之后,就让简恒在牧场的马群中挑一匹自己的坐骑。
对于高头大马有一种特别渴望的简恒挑了整个牧场里最高的一匹黑马,给它取名夜莺,简恒一直骑着它渡过了整整两年美好的时光。
可惜的是好事总不长久的,在第二年冬天,夜莺生了一场疫病,实在是没有法子可想,最后只得在兽医的建议下给它实施了安乐死。
两年的朝夕相处,早上天将亮未亮,简恒骑着它把牛群赶到草场,直到晚上星月当空,才骑着它赶牛回棚,一天除了睡觉之外,简恒接触最久的活物就是自己的马。
两年过后,夜莺对于简恒来说已经不是简单的一匹马,而是家人,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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