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拜拜你。
林峰皱眉。
怎么越听越像是借阴寿了?
老爷子又问:“几点了?”
林峰打开怀表看了一眼:“八点三十五。”
“好,是时候了。”
老爷子点了点头,说道:“脱了鞋子,叫我看看你的脚。”
林峰闻言,脱下鞋子,老爷子也不嫌弃脏臭,又道:“脱了袜子。”
林峰脱掉袜子,老爷子的手已经摸了过来,摸到了残缺的小拇指,他露出了一抹笑意。
“好哇,好哇,残缺了好,残缺了好。”
林峰这才发现,原来他这个李什么峰的脚趾,缺了一个。
并且看起来是从小残缺。
已经长成了正常的样子。
老爷子露出了一抹笑容,然后拍了拍手,外头走进来了一个中年人。
畏畏缩缩。
他的头是父亲,李不争
是这具身体的父亲,他面色复杂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又看了一眼老爷子,看到了衰老的不成样子的老爷子,他还是丝毫不敢放肆,低着头,面色煞白。
“父亲。”
他恭恭敬敬的行礼,还是大礼,跪下给老爷子二跪六叩。
老爷子没说废话。
“开始吧。”
他说道。
说话的时候,他示意林峰站过来,在他身边。
“阿峰,站直了,等会儿,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不要惊讶,不要有任何反应,要是他问你什么,你就嗯就好了,明白吗?”
林峰:“嗯。”
老爷子笑了,“小东西。”
他坐在了地,摆手说道:“开始吧。”
李不争脱掉了衣,在他的衣,有诸多的奇怪符号,看去就像是刺青纹身。
林峰扫过这些咒文。
这个时候,刺青纹身,那可不兴纹在身啊。
别说是李不争这样一个豪富商人,在咸丰年间,稍微有头有脸的人,除非是有特殊的原因,譬如说,法会什么的,其余的人,都是不会在身纹任何东西,更不要说这样大面积,且带有绝对的民俗意义的玩意儿。
看起来,就极其的邪门。
李不争听到父亲的话,全身都有些颤抖。他翻手从自己的身拿出来了一个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用某一种防腐手段防腐完成的零件,很小,看去就像是,小孩子的脚指头。
李不争用手指夹起来这件东西。
林峰下意识的低头看向“自己”的脚指头。
这是,小时候他被咬下来的小指头?
林峰隐约记得,他在看东瀛民俗的时候,在哪一本书面看过,有的人会在孩子生下来之后,害怕孩子难以养活,就咬掉孩子某一个零件,或者是脚指头,或者是小拇指。
取残缺之意。
完美才会被破坏,残缺也是一种美。
他没有想到,李什么峰也是一样,从小就被取下来了小拇指头。
不过,林峰看着李不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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