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边才刚露出了少许的鱼肚白,余姚县城外的倭贼大军营地中一片寂然,贼兵们显然还在酣睡。深秋的晨风拂过经霜的秋枯草,发了沙沙的轻响,寒意凛然刺骨。距离贼军大营约莫百十米处的茅草从中,几只早起的野鸟正在认真地觅食,却突然同时振翅高飞,似乎被什么东西惊吓到了。
稍顷,只见近半人高的茅草中,有两团乱草缓缓地“长高”,最后露出了两张冻得通红的人脸来。这两人正是五百营的斥侯,左边那个虎头虎脑的家伙赫然正是皮十一,两人已经在这里潜伏了一夜,以至于头顶上那团野草都覆盖上了一层秋霜。
此时,皮十一从囊中取出一支千里眼,往贼军的营地观察了片刻,然后撇了撇嘴笑道:“他奶奶的,连轮值的都在打瞌睡,麻烦,要不咱们俩现在摸进营去摘了徐海的人头,说不准大帅一高兴,会给咱们封个千户当当呢。”
皮十一旁边那名斥侯经莫二十岁许,名字就叫麻烦,他老子姓麻,估计是嫌取名字麻烦,干脆就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麻烦。麻烦这小子长得又矮又瘦,两耳兜风,眼大嘴尖,活像一只未进化完全的猴精,之所以被谢二剑选中,正是因为这小子身法灵活,一身爬树过墙的本事在五百营中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了。
麻烦从皮十一手中拿过千里眼,往贼营中扫视了一遍,摇头道:“摸进营去容易,出来就难了,听说徐海的武功不俗,而且身边的亲兵也不是吃素的,到时别说弄个千户当,估计咱俩连小命都保不住。”
皮十一嘿笑道:“开个玩笑而已,你小子还当真了……咦!”
两人正闲聊着,却突然不约而同地轻咦一声,目光惊讶地往北边望去。只见在曦微的晨光下,北边的原野上竟然静悄悄出了一支人马,放眼望去,但见人头黑压压的,一时竟然分不出到底有多少人,但至少有数千之众。
皮十一和麻烦凛然对视一眼,莫不成是倭贼还有援军赶来?这下可就糟糕了。
那支人马行进的速度飞常快,而且行进时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短短盏茶功夫便行至离贼军大营里许的地方。
这时天色更亮了,再加上距离近了,皮十一和麻烦终于看清了这支人马的庐山真面,不过两人都有些懵了。因为眼前这支人马的服装相当古怪,而且破破烂烂的,还人人打着赤脚,咋一看上去还以为是逃难的百姓呢,不过,这些人都拿着兵器,有人手持长矛,有人提刀执盾,有人腰间挂了一只大麻袋,甚至还有人背着铁锅,身上挂满了瓶瓶罐罐。
很奇怪的一支队伍!
“这……哪来的叫化子,这些家伙不会是想袭营吧?”皮十一喃喃地低声道。
话音刚下,那支人马当中忽然蹿出来一名身穿红披风的家伙,由于距离太远,倒是看不清面貌,不过此人身形高挑纤细,应该是个女的无疑。
这名红披风女子手持双刀,无声地往倭贼的大营方向一指,身后那支“叫化子”队伍立即发足狂奔过去,速度蓦地快了一倍,而那名红披皮女子竟然冲在最前面,她弯着腰,灵活得就像一头猎食的母豹,背后那幅红色的披红迎风猎猎,活像一面醒目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