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没那么娇气!”
于是,汪孚林瞅了一眼秋枫,以浪费可耻为由,压着这个小家伙坐了上去。
结果,接下来这一程路,自认为没有裹脚,走一点路不在话下的小北真真正正体会到,走路和走长路不一样。她一直记得家破人亡,走南闯北受过的苦,可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自从进了叶家,叶明月很喜欢她,她也很依恋小姐,很依恋这个新家,接下来这几年里,压根就没吃过大苦头。也许一身艺业不会轻易丢下,时时习练,因为她觉得这是存身立命的基础,可哪里还能和流浪天涯那会儿,大冷天依旧赤脚的时候比?
为了跟上那些轿夫特别快的行进速度,她只能咬牙死命跟上,偏偏今天穿出来的那双鞋子并不合脚,当好容易捱到中途下来休息的时候,她只觉得脚底生疼,浑身大汗淋漓,找了块石头坐下后,她还不敢去脱鞋子,生怕看到自己的脚后,会吓得不敢再继续走路。她只能咬着嘴唇用袖子擦汗,却没有摘下头上戴的**帽,否则很容易被路人看出端倪。就在这时候,她觉察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抬头一看见是汪孚林,她不禁赌气扭过头去。
“你跟着你家小姐这么久,顶多是府城县城来回走走,什么时候走过这么长的路?赌气不是志气,那些轿夫为了等你,可都把速度都放慢了。”
汪孚林说到这里,见小丫头猛然抬起头来,仿佛是想要确定他是否在胡说八道,直视着他毫不动摇的目光好一会儿,她才有些心虚地又低下了头去,这时候,汪孚林方才把手中一个芭蕉叶做的杯子递了过去,见她犹豫片刻,方才接了,大口大口喝起水来,他就开口问道:“叶小姐为什么非要你跟着?要知道,这来回山路几十里,你女扮男装这么跟一趟,辛苦不说,而且也没必要。不放心的话,多派几个男仆跟着不就行了?”
小北没有抬头,就这么捏着那个芭蕉叶水杯,好半晌才不服气地说道:“少爷小的时候,曾经险些被拐子给抱走,所以老爷夫人也好,小姐也好,都特别小心。再说,家里那些家丁也就是看着身强力壮,真正打起来,还得靠我!”
她说着,突然把袖子拉起少许,亮出了整整齐齐绕在胳膊上的一条牛皮带,上头插满了密密麻麻的寸许长小飞刀,随即又迅疾无伦地放下了袖子。见汪孚林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她终于觉得脚下不那么疼了,随即笑着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听说汪小相公你也挺能耐的,只可惜不能和你较量一下!”
我可不和你这动辄扎人满身是洞的飞刀绝技比!
汪孚林心中暗想,嘴里却开口说道:“不过,想来叶小姐也没想到你会逞强,非得一路跟着走,眼下你这一瘸一拐的,万一碰到危机,莫非就这样铁拐李似的上去解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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