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之前,詹姆斯-戈登像往常一样,执行着每天的巡逻任务。
他透过降下的车窗,看到自己的搭档弗莱斯,正在一家便利店里收取“管理费”。
弗莱斯是个坏警察,他和黑面具手下的帮派勾结,收取贿赂、充当走狗,这是哥谭警局众所周知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会在意,因为很多年前哥谭警局就是这个样子了。
那还是罗马人的统治时代,警察局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都是黑帮的眼线,甘愿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剩下的三分之一,最多也就是保持中立,勉强做好自己的工作。
环境有着潜移默化的强大力量,没有人喜欢告密者,而听到汇报这些情况的警局高层,或许几个小时以前,还在跟黑帮大佬一起打高尔夫球呢。
所以久而久之,大家对这种堂而皇之的勾结行为都心知肚明,却选择视而不见。
当时还是个热血青年的戈登,一心想要改变这种情况,想要让这座城市重新看到司法正义的希望之光。
然而,他毫无悬念的失败了。
老搭档哈维-布洛克曾经警告过戈登,哥谭不出英雄。
从上个世纪开始,这座城市的政界和黑帮,彼此之间的关系便密不可分。
哥谭是一座天然的港口城市,船运贸易自然是经济命脉,所以最初的帮派其实是一帮纠集的码头工人。
他们盘踞在与黑门监狱隔海相望的沙利文岛,靠近市政区的亚当斯口岸,三角岬的狄克逊码头和罗宾斯镇的深红海角。
经济快速的发展孕育了一大批商人,他们各自成立了工会组织,召集身强力壮的码头工人作为打手,经常因为争夺地盘和船运生意大打出手。
长此以往,所谓的黑道家族便逐渐形成。
那些商会大佬利用金钱获取权势,通过把持上层关系,控制着下层的人们,积累大量的社会财富。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警察和黑帮沆瀣一气,掌握工会话语权的资本家和市议员出入高档场所。
整个司法系统**糜烂,犹如一滩污浊的死水,散发着罪恶的臭气。
那些原本怀着热血的正义之士,要么在一次次失败中变得麻木不仁;要么就被周围的环境同化,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你不想分一点吗?”
大腹便便的弗莱斯坐进车里,举着手里的一叠钞票问道。
“戈登,我希望你能学聪明点,要融入到集体里来。你待在哥谭警局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什么朋友,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你们难道还会担心我去告密吗?大家都被收买了,我又能向谁去告密呢!”
戈登低下头,嘴边带着一丝苦涩的笑意。
他不禁有些怀念以前的日子,他和搭档哈维两个人,小心翼翼地周旋在哥谭几大黑道家族之间,数次险死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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