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议院的设计原则是一个代议机构,所谓代议,就是各方利益集团的代表在通过会议讨论、辩论的形式参与议政,谏议院就具备这样的职能。
当政事堂召开国务会议时,天子、三高官官以及谏议院的平章政事、参知政事齐聚一堂,对每一项议题进行讨论、投票表决(参知政事无投票权)。
而平章政事、参知政事们,代表着皇权(宗室)、勋贵(有爵位者)、官僚(文武)、各类势力集团(地域等)的利益,共聚一堂开会,协商解决问题,本身就是变相的代议制。
各方势力,靠着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将自己的利益和政治述求、立场以及各种要求,在政事堂会议上体现出来,然后公开讨论(讨价还价),进行利益博弈。
虽然这样的制度对皇权有些许掣肘,不让皇帝能随心所欲发号施令,但也是皇帝向各方势力体现出来的善意:大家都是自己人,有话好好说,坐在一起有商有量。
让大家知道:皇帝不会一意孤行,损坏自己人的利益。
让各方利益集团有“大家都是自己人”的感觉,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皇权再强,治理偌大个国家也不可能单干。
宇文温认为政治就是妥协,那么代议制度及其实施平台政事堂及谏议院,就是凝聚各方利益集团人心的必要手段和工具。
所以,谏议院的职能,不能仅仅是审核诏令那么简单。
宇文温觉得自己既然要妥协,进一步收买各方人心,自己就得有诚意,否则把别人当猴耍的后果,就是大家离心离德。
他为了建立有效的代议制度,着实下了一番功夫,而不是抱着糊弄人的心态来行事:谏议院承担对中书省所拟诏令的审核职责,并且参与政事堂会议,但这只是权力之一。
所以,有弹劾权。
弹劾权,指的是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可以发出议案(参知政事要至少三人联名才可),在谏议院发动对正四品以下官员(不含正四品)、公爵以下(不含公爵)勋贵的弹劾。
只要弹劾通过,该官员、勋贵就要倒霉,丢官、降爵,皇帝不得干预。
当然,为了防止出现党同伐异、只对人不对事的恶劣党争行为,发动弹劾不能信口开河,必须言之有物,有事实依据、人证物证。
或者有御史的弹劾奏章、警察局的立案文书等等。
简而言之,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随意发动弹劾,然后让被弹劾者自证清白,导致弹劾权变成无底线官斗的工具。
谏议院还有审查权,包括对朝廷(主要是尚书省)各类财政收支进行审查(查账),也包括军功的审查。
审查不通过,尚书省必须对问题账目进行复查,没有合理解释,视同贪污。
若军功不实或者有水分,各类奖赏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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