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同州,行宫内侧殿,宇文温坐在书案旁,仔细看着案上一幅素描图,图上画着的是一处议事厅内场景,上面的人员分列两边,各属一国,左边是周国官员及随员,一边是高句丽官员及随员。
图画正中,是一个书案,有两人分坐书案两端,左边是周国官员,右边是高句丽官员。
两人在书案上摆着的一卷长轴分别用印,周国官员们面色平静,而高句丽官员们明显面色黯淡。
看着这幅图,宇文温忽然想到了另一幅图,眨了眨眼睛,端起茶,一饮而尽。
不平等条约,作为受益方来说,这感觉不错。
冬去春来,如今是明德十一年春,就在半个多月前,周国和高句丽两国官员经过磋商,于水入海口处的海湾浦,签订了停战条约,是为浦条约。
条约内容如下:
一,周国和高句丽停战,为期十年,两国以鸭绿水为界,鸭绿水上游群山地区,由粟末、白山各部自理,两国不得派兵入驻。
周国释放高句丽俘虏(贵族)及部分普通俘虏,高句丽为此支付赎金如下:金二万两,银十万两。
二,高句丽每年送给周国银二万两,海参五万斤,昆布十万斤,煤二十万斤,是为“岁币”。
三,高句丽每年必须按约定价格,从周国购入茶叶四十万斤,布二十万匹;周国会按照约定价格,购入昆布四十万斤、煤五十万斤。
四,高句丽开放浦为通商口岸,设边市,允许周国商船靠泊,允许周国商贾在边市做买卖,必须保障周人的人身安全。
四条内容,前两条还算正常,停战、划界、赔偿、赎金,此为和约应有之意。
但后两条看起来有些奇怪,通商、定额贸易(强买强卖),给人感觉怪怪的。
对于宇文温来说,条约就是用来撕毁的,如果时机合适,提前开战也不怕找不到借口,现在仅就条约内容而言,真的不错,里里外外充斥着“帝国主义”的气息。
如果再来个租界、治外法权,那就齐活了。
宇文温如是想,看着这幅画,畅想着条约签订时的场景,真想知道高句丽君臣看着这份条约,会是何种表情。
周国有火炮,管够,所以灭掉高句丽没问题,然后也顺便灭了新罗和百济?再不然把倭国也灭了,来个“全家桶”。
然后呢?若留着遗民,此起彼伏的叛乱,需要大量驻军镇压,长期、大规模的治安战,其开销会让朝廷破产。
要不来个地留人不留,迁移中原百姓到这些地方定居。
很好的构想,问题是短时间内迁移这么多百姓到海外开荒,百姓会造反的。
所以宇文温不急,他认为饭要一口一口吃,在消化辽东的同时,驱虎吞狼,让高句丽和新罗、百济争斗,如此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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