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上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上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但有着脑海里的那些记忆,要说完全把母亲当成母亲,他还多少觉得有些别扭,却真的是颇觉亲近的,而妹妹,更是跟真的妹妹也差不多了——小丫头太可人疼了。
每天看着她们两个这么辛苦,又吃得那么差,周昂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多等。
只是,过去那个周昂真就是个纯粹的宅男,记忆中的他,也考虑过不想继续闷在家里苦读了,想出去找个活儿做着,一边养家,一边慢慢读书,但他这么想也不是一天两天,仍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
读书人嘛,最好的路子就是做官,做不了官,做个刀笔吏也不是不行,再不然就教书,再再不然,当个账房也是条路子。总之,就是都得跟笔墨挂钩的。
反正力气活儿是绝对不考虑的。
一来也没什么力气可卖,虚的不行,二来读书人到哪儿都稀罕,明显更值钱,写写算算的活儿,又轻快挣钱又多。
明明能写会算,还要去做力气活儿,简直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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