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挣扎了很久,做了艰难的抉择,最终他还是留了下来,这一留就是——十二年!
他在大学期间,有个非常相好的女朋友,他们真心相爱,幸运的是,他们还在一个城市工作,这让他们都开始规划起了他们的未来,可是当他决定留到村子里的时候,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他女朋友来到过这里,走的时候对他说:“只要不是待在这个村子里,不论什么地方,我都愿意和你厮守一生,相伴到老!没有房子可以,没有钱可以,但是就不能在这里,这里实在是太没有希望了!”
是啊,手机没信号,甚至连水都有时候供应不上,是个要什么没什么的地方,她实在是呆不下去。
其实如果这里不是他的家乡,他也真的呆不下去——
他的视线落在窗外,渐渐回忆,这么多年来的点点滴滴。
“没想到,自己也能做到这一步,在这里十二年了,想想自己都已经三十四岁了。不过看到那么多村里的孩子,都有了出息,我也感到满足了!”林峰满含欣慰的摇了摇头,这些年,目不识丁的村民,也稍微学习一些知识,不少人选择出去打工,那些爱学习的学生们,也将大学毕业了。小村庄将要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最起码,不是现在这个落后的局面,如果留下来一个教书的,那么,自己也可以离开这里了。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找个好人家?现在过的怎么样?”对于他以前的女朋友,他还是念念不忘的,他最怀念的,就是和她在一起的那段大学时光。
“放学了!放学了!”在放学时间到后,那些孩子们都笑呵呵的往家赶去。
“我也要回家了。”看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林峰也快速的向自己住的地方赶去,马上就要天烟了,他还要给自己做饭,不然等到天烟,没有电就麻烦了。
“汪汪汪。”当林峰走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一条大黄狗,立刻兴奋的向他扑了过来。
这是林峰当年收留的一条受伤的大黄狗,这些年林峰都是一个人,只有这只大黄狗陪伴着他,和他一起生活。在这个地方,林峰已经成人了,他吃饭用的粮食、蔬菜、一切生活起居都是由有他一个人解决。
这只大黄狗,虽然吃不少,但是做的更多,都顶一头牛用了,村里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风铃,是不是饿了?我这就去做饭。”摸摸大黄狗风铃的脑袋,林峰笑着说道,然后快速走进小瓦房,开始自己做饭。
“轰隆隆——轰隆隆——”突然,天上竟然打起了雷,本来都有些微暗的天色,已经全部阴暗下来,林峰立刻点起了一只蜡烛,在这山里,这也就是晚上能用的东西了,每次他出去一趟,都买回来很多蜡烛供村里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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