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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炮轰羊城晚报及旗下采访记者余晓玲

再次炮轰羊城晚报及旗下采访记者余晓玲!

ps:起点读者不要订阅这章,刚才我又尝试了一下,貌似发免费章节的程序出错了。

以下正文:

本人起点**丝级网络写手,贱宗首席弟子:

好了,半夜了,终于能冷静下来,心情也稍微好了些,现在我要将昨日所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叙述一遍。

确切地说,这件事在前几日其实已有所迹象,因为网上有不少读者莫名其妙地发给我“你是初中生?”“你是初三生?”“好牛逼!”之类的话,当时的我还并没有看过那篇由羊城晚报采访记者余晓玲所主笔的《偏科初中生成网络写手续写“射雕”:让自己爽一把》的报道,因此心下感觉莫名其妙。

终于在前日,即2014年6月30日,我qq上的一位读者好友忽然发给我一个链接,是一则记载在手机网上的、与《偏科》有九分神似的报道,我当时惊呆了,上网搜索那个孩子李某。

(注:在这里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要提醒一下李某这个孩子,你这孩子也忒不懂事了,在自己学校与同学吹吹牛也就是了,当学校老师与报纸采访记者来询问的时候,你就应该说实话,因为你平时吹吹牛无所谓的,但是一旦上报,就涉及到侵权行为了。

当然了,我说过不追究这个孩子的过失,一来是他还小,不具备法律意识,多半并不懂得何为知识产权以及侵权行为;二来嘛,我想我也能理解这孩子当时骑虎难下、谎言难圆的尴尬、窘迫以及惶恐不安,只想着能骗一时就骗一时,先过了这关就好。

我也是从孩提时代过来的,很明白他的这种感受,因此我不会追究他,因为单单只是这个教训。我想就足以让他这辈子铭记于心,从此做一个脚踏实地的铮铮男儿。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这位孩子的父母双亲,因为根据事后李父以及李母与我的电话通话,这对夫妇皆称他们事先对采访一事并不知情,并且采访的场地也是在李某这孩子的学校,由学校牵线搭桥,因此我想,即便是作为监护人,在这种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该也不必背负连带责任。顶多就是平时缺少与孩子的沟通。

总之我不会起诉你们的。不是因为你们如何如何。而是因为你们的孩子李某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就像我前文所说的,懵懂而无知。)

言归正传!

2014年6月25日上午9点半左右,羊城晚报刊登了《偏科》这则报道。(据后来了解。当时采访这个孩子的新闻媒体,据说有好几家,包括羊城晚报在内,还有南方日报、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等,这个消息是由羊城晚报记者余晓玲通过**告知我的,有图为证。)

2014年6月30日,我从qq上一名热心读者那里得知了《偏科》报道。我想诸位应该能理解我当时究竟是何等的愤怒,因为那是自己的心血,是当时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每日码字三四个小时辛苦得来的成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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