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加百列先生,您真是太夸奖我了,这鱼之所以那么好吃,可跟我的盐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我想,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这条河流不为人知,处在万山丛中,没有受到过什么污染,所以其中的鱼虾相比起其他城市周围的河鱼也要来的鲜美的多吧。”
听到加百列夸赞自己的手艺,纳德很是开心,再加上嘴里的鱼肉确实很是美味,这也让他渐渐的忘记了自己心中对于伊丽莎白的不满,很是开心的讲起了这鱼为什么好吃和自己的见解,一边讲还一边剃着鱼里的骨头,动作很是娴熟,简直就不像是一个贵族吃鱼的样子。
欧洲人其实是不太喜欢吃鱼的,尤其是河鱼,而在河鱼之中多刺的鱼,则是最为讨厌的,只有极少数的贵族和那些贫穷人家才会去吃这种非常麻烦的鱼,而贵族在吃这种鱼的时候,为了防止自己吃鱼太过麻烦,大多都会在还没有熟的时候,就让自己厨房的厨师将鱼身上的骨头拆掉,以方便自己食用,这也就导致了绝大部分贵族即便吃过鱼,可对于剔骨头这件事,还是很难以下手的。
加百列就是这众多贵族之一,看着纳德很是熟练的将鱼身中的骨头一根根的拔了出来,加百列不由得叹为观止的说道:“纳德神父,您也太谦虚了吧,看您这手上的能力,可见不是第一次吃鱼啊,哪像我,就连吃口鱼肉,都得先耽搁上一段时间才能放心入喉。”
原本听到加百列的夸奖,纳德应该是开心的,可当加百列说道自己手上取刺的能力时,纳德的心情却有些低落了,这时的他,想起了自己原本来鲁格领地的时候,那时的他,就跟大多数富裕阶层的人士一样,很少吃鱼,即便是吃鱼,也大多都是一些海鱼,骨头很硬,也很容易发现不像河中的鱼,骨头非常的软,一不小心就会卡住喉咙,那个时候,纳德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爱鱼如命。
直到乔纳斯成为了自己的学生,当在一次课外学习的时候,因为时间有些晚了,乔纳斯就直接下了河水之中捞上来了几条鱼,接着就是如同现在这般处理了个干净,在鱼烤熟之后,很是熟练的就把鱼身中的刺给拔了出来,递到了纳德的碗中,那一次,也是纳德第一次吃到河中的鱼头。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对于河中的鱼,纳德也慢慢有了研究,时不时的还会跟乔纳斯交流,讨论河鱼的烹饪方法和如何让取刺的工作更加简洁方便,所以当此时加百列提到自己取刺的能力时,纳德一下子就想到了乔纳斯,这让他的情绪有些低落了下来,看着加百列,很是勉强的说道:
“我只是喜欢吃鱼罢了,你要是经常吃,也能像我那么快的。“
“是吗?那以后要是有空余的时间,你可得跟我好好教教我这取刺的方法,可别食言啊。“纳德是客套话,可加百列却当了真,他以前从来不觉得鱼是好吃的东西,只把它当做穷人才会去碰的食材,今天在这黑夜之中细细一品,却觉得普通牛肉、鸡肉,根本就不能跟着河中的鱼肉相提并论,可以说也算是这次出行冒险的一大收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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