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短文一篇,敬谢诸位书友】
(一)女奴
为了修炼“人骨手缳”,我在特雷兹城买了一个女奴隶。她大约二十来岁,相貌普通,眼神冷漠地就象一块冰,而且,眼睛里充满着对这个世界的憎恶。
其实那时我并不需要新的材料,但是看见她的眼神,神使鬼差我居然买了。
奴隶买卖契约上写着她的名字,“梅青。目速尔人。奴隶。”
她很能吃,把她带回我在墓园外的居所时我就发现了这一点,那晚上她吃的东西比我多一倍还不止,她甚至把木盘里残留的番茄浓汤都用面包小心地蘸下来塞进嘴里。我实在想不通,为这个瘦得连胸部都没有的女人,居然这么能吃。
我把老师的房间指给她住,和我住的房间几乎全部一样,只是老师的遗物已经全部给我搬走了。当我离开房间前,她双手合拢伸给我。这是叫我捆上么,我摇摇头说不必了。我并不怕她会逃走,逃跑奴隶被抓住会受样的惩罚她应该比我清楚,再说我根本不相信她能够逃出我的手掌心。
梅青很勤快,而且精通烹饪,和她做出来的菜肴相比,我以前吃的那些东西都只能算是狗食。现在,坐在打扫得干干净净的院子里,抚着圆圆的肚子,懒懒地晒着秋日的太阳。我觉得自己花的那三百个苏一点都不冤枉了。
但是她从来不说话,做饭、收拾、打扫房间,这就是她平时全部的事情。如果我有事叫她,她只会点点头,然后就按我的吩咐去做,没事时就静静地坐在屋檐下,楞楞地发呆。当然我也没事情吩咐她。女人不能对我的修行有任何帮助,她们,这当然也包括梅青,只是试验的介质和材料,仅此而已。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会杀了她做祭品的,虽然我从来没杀过人——我是说杀一个贵族或者平民。奴隶的性命本来就捏在他主人的手里,杀死一个奴隶的罪和杀死一头属于别人的牛一样大,甚至还比不上杀死一匹别人的马。神殿里的祭司们会为我作证,证明我所说的全部是《圣典》里的神的旨意,虽然我记不得《圣典》原话是怎么说的。
我有一本《圣典》,每年春天伯爵大人来墓园扫墓时,我也会披上老师的法袍,去墓园附设的小神殿里装模作样地念几段祈祷文。老师从他的老师那里接过了墓园隐修士的职业,我又从我老师那里继承了这一切。虽然我并不在意一脸横肉的伯爵每年慷慨赐予的四十八个苏,但是我很在乎“墓园祈祷者”这个职业,没有比这个称号更能掩饰我的真实身份。
因为我是一个法师。
正确地说,我是个亡灵巫师。
(二)孤独
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事实上从我老师去世后,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别的亡灵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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