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曼倩是一个艳丽光彩的女孩,她肌肤洁润、粉面玉颈、素手纤纤、颀长苗条,每次见到她,萧博翰都有一种心荡神驰的感觉。而他们相聚的时刻也总是柔情暗通,显露一种心照不宣的亲近和默契,愉快甜蜜,昏然如醉。
彼此迷恋的结果是,他们坐在了一起,轻轻的,萧博翰从桌子下面握住了苏曼倩的手,苏曼倩脸一红,也没有挣脱,反而用力的回握着萧博翰,他们的脉搏一起跳动起来了。
苏曼倩不停的给萧博翰夹菜,好像萧博翰在山里的这些日子根本就没有吃过饱饭一样,她不时把吃的弄好了放在萧博翰碗里,喂到他嘴里,掏出纸巾帮他擦拭,体恤的说着,“吃这个,慢点吃。”
满目温存,关怀备至,这一场景,迥现出不同的两性差异,对此木兰诗中有精彩描绘: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一起,安能不辨是雄雌。
前凸后翘、貌美如花等词形容人妖也是可以的。只有那些即使穿起长袍、蒙起脸庞,只观之举止也一眼能分辨出雌母的,我们取名叫做女人。
等萧博翰饱了,苏曼倩才有空顾及自己,这样的情形一直贯穿在他们宴会的始终,女人的忍耐力要高于男人,所以留住男人的胃,是稳住男人心的有效方法。留住男人也不是非要有一手好的厨艺,真正要紧的是由外籍里的体贴,这种体贴,已深入骨髓成了苏曼倩的本能,当这本能融合与爱,便迸出几倍的柔情,看着你吃比她自己吃还满足的真情实感,装是装不出来的。
萧博翰吃得肚子溜圆,饭后气定神闲,然后他们悄声的谈着一些所谓的情话,相互述说着彼此的牵挂和向往,但在这样的一个酒宴上,他们很难完整的说出一段情意款款的话来,总是会有人端着酒杯来打岔的,两人无奈的对望一眼,只好暂时放下话题,参与到喝酒之中。
唯独萧博翰心中很是后悔,为什么就要把雷刚和唐可可这两个活宝带来呢?有他们在,今天这约会算是彻底的糟蹋了。
酒席间,唐可可挥了他天生就有的凝聚力,亲和力,交际能力,她带动着酒桌上的气氛,酒场如战场,端起酒杯的唐可可是谈笑自若,游刃有余,几个人一口一个美女、唐总的,想灌唐可可酒,却被她几句话、她的气势挡了回去,反自己把酒喝了。
慢慢的有人讲起了笑话,都是限制级带有薄码了,这也是酒桌上的段子文化。说得一个个眉飞色舞。
唐可可跟着听跟着乐,毫无胆怯之色,也无羞涩之态。
萧博翰也了解他们有分寸不会过分,便看着他们折腾,自己似中军主帅运筹帷幄,让唐可可决胜千里,甚是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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