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捂脸,真想把这个养了几年的胎盘扔出去,太丢人了!
凡思思倒没什么,笑眯眯的看着两个孩子之前的互动,小霸王走到了他们面前,她还推了推安宁,鼓励他上前,安宁犹豫了一下,最后跟着小男孩一起去玩了。
安宁的性子比较独,很少主动交朋友,之前在A市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这一点,除了苍墨,他似乎没有其他玩得好的朋友了,大部分都是点头之交。
但是将来要在社会上立足,这种性子影响很不好,最好在能改的时候就改过来,让他变得开朗一点,不然不合群的人到哪里都是被欺负的那一方。
小霸王的出现正好是个突破口,现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思想还没有那么复杂,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安宁又不是个坏脾气的,一般不会跟人产生争执,正好跟小霸王的性格互补。
王妈本来还有些担心,但是看着那两个孩子玩的挺好的,暂时放了心,去厨房拿了一些水果和点心过来,招呼两个孩子一起吃。
短短的几分钟,小霸王就和安宁建立了革命友谊,他们两个亲亲热热的坐在一起(小霸王单方面的),吃着点心。
凡思思抱着一杯热牛奶小口小口的喝着,时不时的伸出舌头,舔一舔沾到嘴唇上的奶胡子,就跟一个小奶猫一样,乖巧而又温顺,对面的男人目光顿时幽深了几分,但是凡思思的注意力全放在两个孩子身上,一点都没有注意到男人。
她以前是不喜欢喝纯牛奶的,觉得这东西寡淡无味,但是外公外婆家只有这个,因为外婆身体不好,又有三高,家里的纯牛奶一箱子一箱子,都是别人送的,刚开始喝的时候,外婆会拿一个小碗,往里面放一些白砂糖,然后倒一盒牛奶进去,放到微波炉里面转几分钟,等热了搅匀了再喝。
后来她嫌麻烦,索性直接喝了,喝着喝着,也就习惯了纯牛奶的味道,再喝其他牛奶,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虽然在一般人眼中,纯牛奶都是寡淡无味的,但是近几年,牛奶的牌子多了,她几乎是一喝就能分辨出喝的牛奶是哪个牌子的。
其中,最喜欢的还是特伦苏,十分香醇,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其他的也就一般般。
想到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个男生天天都喝特仑苏,自家小伙伴馋的不行,但是又不好意思要,就找自己出主意,她当时还开玩笑,说可以坐到那个男生的位置上大喇喇的喝着牛奶,要是那个男生问他为什么要喝自己的牛奶,他可以慢悠悠的来一句,“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仑苏。”
想到这个梗,凡思思被自己的冷笑话冻了一下。
早些年,她特别喜欢看笑话,每个月订阅的杂志上面都有开心一刻,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个简笔漫画,叫《黑背的故事》,虽然篇幅不长,但是十分有趣,现在想想,遗憾的发现不记得太多了。
唯一记得的就是关于那个有杠的自行车的故事。
以前的自行车不像现在的这样轻便,特别大,最出名的就是那个凤凰牌自行车,前面有一根大杠,可以坐人,她小时候也见过,外公家就有一辆。
她小时候特别调皮,坐到车上脚都蹬不到踏板,就总是偷偷地骑外公的那辆大自行车,有一次吃饭,自己扒拉了两口就出来了,看到外公的自行车靠在墙上,脑子一抽就爬上去了,然后踮着脚尖蹬踏板,最后,悲剧发生了。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到了她这里,是上车容易下车难,本来就是个小短腿,踩踏板还要垫脚尖,现在想下车,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轻便的自行车也就罢了,偏偏前面还有一个大杠,最后撑不住了,整个人累得不行,只能一边骑一边喊外公外婆,最后还是外公哭笑不得的将她抱下来的。
这件事后来一传十十传百,都成了黑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