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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谁不离婚,谁是小狗!

苏红决定捅破这层窗户纸,也就不在乎其他,干脆打开窗户说亮话:“沈总,你放心,我嘴严得很,不会乱说的。你想啊,李总能带你和我一起回来,昨天晚上喊你过去也没有避开我,便知道他对我有多么的信任。我其实很羡慕你,真的,能跟着李总这么好的男人,那一纸婚约其实算得了什么?”

“羞死人了!”沈秀兰不好意思的捂住脸,又松了开来,说道,“苏姐,以后我们就是好姐妹。你可一定要疼我。”

“我还得你多关照我呢!”苏红嫣然笑道,“看得出来李总很爱你,你们在一起过得特别浪漫吧?上次在休息室里,你们还一起泡澡来着。”

沈秀兰咦了一声:“泡澡?”

她虽然记不清楚,自己和李云海在休息室里恩爱过后,有没有打扫过战场。但她却清楚的记得,他俩并没有泡过澡。

因为沈秀兰并没有泡澡的习惯,从小省吃俭用的她,甚至觉得泡澡太过浪费水。

难道和李云海在休息室里泡澡的另有其人?

不可能是林芝。

如果真的是林芝,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吩咐下人打扫卫生,苏红也不会怀疑李云海在外面有别的女人。

一念及此,沈秀兰娇躯一震!

这个发现,颠覆了沈秀兰的三观和认知!

不过她并不想让苏红发现端倪,轻捋了一下鬓角的秀发,然后说道:“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记不清了。”

两人散完步,迎着晨曦回到李家。

早餐过后,李云海带着沈秀兰、苏红还有妹妹,来到村里的水库游玩。

迎面走来一个挑着柴的村民,他将肩上的担子换了一边,喊道:“李云海!”

现在的石板村,还直呼李云海名字的人并不多,大家都喊他一声李总,或者李老板。

眼前此人,是李云海初中时的同学,同村的张兵。

张兵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务农,虽然和李云海同龄,看起来却像大了十岁。他手掌粗糙开裂,皮肤被阳光晒成小麦色,这是他长时间在田地里辛勤劳作的证明。身材健壮,一头浓密的黑色头发,眼神坚定而明亮。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让李云海找回儿时玩伴的一丝踪迹。

李云海掏出烟,递上一支,问道:“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或者创业了,你怎么还在家里干农活?”

张兵接过烟,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然后夹在耳朵后面,咧嘴一笑:“没本钱,做不了生意。我妈身体也不好,我留在家里照顾她方便些。”

村子很大,李云海家在村子东头,张兵家在村子西头,两家隔得很远,平时其实很少走动。再加上他很少回村,偶尔回村也是匆匆待上几天就离开,所以他对张兵的家事并不知情。

“你怎么不来找我?”李云海关切的说道,“我可以帮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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