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什么?”
“被我们看破了身份,所以回到叛军之中?”一人皱眉道:“不对啊,他要是奸细,怎么一个人跑了,为何留下那女人?”
龚魁脸色凝重,一只手握刀,另一只手按在墙垛上。
秦逍纵马飞驰,前方已经出现密密麻麻的叛军。
如潮般的叛军遍布旷野,骑兵凤毛麟角,几乎都是徒步冲过来的步兵,而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不少人手中还是拿着斧头镐头,隐隐听到叛军阵中有人喊道:“活捉那一对男女,谁能抓住他们,赏金千两!”
千两黄金对这些叛军来说,当然是做梦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今古同理。
秦逍目光如刀,右手握住那把大刀,迎向叛军直冲过去。
他并非鲁莽行事。
如果敌军是久经训练的正规兵马,秦逍如此这般冲过去,无疑是飞蛾扑火。
但他知道,这些叛军大部分还只是刚刚学会如何拿刀,单兵作战能力不值一提,而且冲锋之时,阵型散乱,毫无章法,那是货真价实的一群乌合之众。
叛军是临时聚集起来,甚至没有正儿八经地打过一仗,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默契。
沭宁城门不开,秦逍是早有预料。
他知道要让守军放麝月入城,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让他们相信麝月并非叛军奸细,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在守军的眼皮子底下斩杀叛军人头,绝境之中,这是唯一的道路,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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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甚至不知道秦逍到底是敌是友。
当秦逍兜头一刀,砍断一名叛军的脖子时,其他人都是大惊失色。
“杀了他!”阵中有人大呼道。
这一声喊叫倒是让秦逍周围的叛军回过神来,一时间纷纷向秦逍围过去。
秦逍知道这些这些王母信徒虽然只是群乌合之众,但蚂蚁多了也会让人后背发凉,如果真的被叛军团团围住,自己即使武功了得,恐怕也要死在乱军之中。
所以他根本不给这些叛军围住自己的机会,战马在人群中飞驰,只向人群比较稀散之处冲过去,但凡看到叛军聚集起来,立刻拉开距离。
战场之上,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也许叛军之中很多都是出身贫苦百姓,但如今却只能是敌人,下手也不留情,骑马挥刀左砍右劈,眨眼之间,已经砍翻了十数人,当真如同猛虎冲进羊群一般。
城头之上,龚魁等人却也看到秦逍在叛军阵中挥刀砍杀,都是惊骇万分。
“县尉大人,他他好像不是奸细。”龚魁身旁一人忍不住道:“哪有自己人杀自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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