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原本只是徐将军身边的几百亲兵中的一员,如今也没有军职在身,他和他的那些同袍,就是专门的传令官,嗯,或许不仅仅是传令官,还有一些其他的作用,王泽不上来,反正这些人的存在是非常有帮助的。
如果不是张潇的耐心教导,王泽知道,自己永远也学不会那些复杂到极的旗号。
实际上现在他也没有全部弄懂,只是能通过主将旗的旗号,辨明进退罢了,那些针对每曲、每屯,甚至每个队的号令,他一头绪都没有。他只管听张潇的口令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张潇还会向他,以及跟他一样的低级军官讲述一些道理,诸如人人平等相爱,不分贵贱的唯才是举,通过努力奋斗掌握自己的命运等等。
王泽觉得,和名士、官员们讲的道理不同,这些道理很容易懂,也很贴心,尽管张潇一直,他并没有真正听懂,可他认为自己懂了,他的不少同袍也一样。
懂没懂,其实不是很重要,只要明白,张潇的通常都是对的,照着他的命令去做,就能在激烈的战斗中保住命,赢得胜利就够了。
其他的东西,很重要么?
但这一次可能有些不同,当王泽平复了情绪,带着不甘望向溃逃中的敌人时,他的眼睛一下就瞪圆了。
吸引他的,不是逃亡中的敌人,也不是已经到手的大胜,更不是那些残肢断臂以及尸横遍野的景象,这些东西,他看得实在太多了,早就不以为奇了。
让他转不开眼睛,热血直冲脑海的,是那些溃兵正在丢弃的东西,这些东西也是他司空见惯的,但不同的是,他只拥有很少,或者只是单纯的看过这些……
溃兵丢弃在地上的,是钱!
五铢钱!这是汉朝流通的主要货币,由铜铸造而成,却被称为金。
金子!真正的金子,黄澄澄的,闪闪发亮!
银子!在汉朝,银子和金子一样,都不是钱,可却不影响它们的价值,因为金银都是珍宝,比钱还值钱!
还有珠宝,真正的珠宝,珍珠、翡翠、水晶,尽管都是很很的一粒,但只要远远的望见这些物什发出的光泽,瞎子都会睁开眼,傻子都知道自己走运了!
这,才是最令王泽兴奋的。
“喔!”
“胜了!胜了!”
“追啊!”
欢呼声轰然响起,北军的士兵们第一次由衷的感受到了胜利的喜悦。
打黄巾,他们赢了很多次,可除了开始的几次,会兴奋,会雀跃,庆幸自己保住了ìng命,后面还有什么可兴奋的?
打胜仗,同样要出生入死的,可自己这些人最终得到了什么呢?
下一次出生入死的机会?
坑杀那些看起来跟自己的父母兄弟长得差不多的黄巾贼?
经过了无数次克扣,微薄到了极的军饷?那东西仅够果腹,想给家人带去福利,还得省吃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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