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并没有“人”和“兽”的区分,人和百兽之所以区分开来,也不是因为人类学会了吃熟食刺激了大脑的发育,而是因为在机缘巧合之下,人学会了立牌坊。
这就像是人类文明的灿烂光火,人其实一直在做着的是和野兽没什么区别的事儿,但在牌坊的光辉照耀下,显得神圣而高洁,最终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对立群体。
就比如现在的冯四,
配上点儿BGM,再加点儿凝重一点儿的滤镜效果,
搁在明朝的电视剧里,就是典型的反抗宦官黑暗统治的正义人士形象。
俩巡检,俩连优秀都谈不上的巡检,在冯四面前并没能掀起什么浪花,以前的冯四还是巡检时,对巡检这个群体基本都有着绝对的实力压制,更何况现在三级跳后黄带缠身,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还在书店里靠在莺莺的肩膀上顺着午后阳光打着盹儿的周老板还不清楚,
自己的升官之路,
已经浸染上了一层血色。
当然了,哪怕是知道了,周老板也会装作不知道,这一点儿默契还是有的。
退一万步说,安律师和冯四这二人当初在地狱到底是个什么形象,通过那么多的“正面人士”的反馈,周老板还不清楚么?
但这俩人,确实好用。
冯四在处理着尸体,其实这活儿倒是简单,虽然没有《鹿鼎记》里韦小宝的招牌化尸水那么夸张,但做到不留什么痕迹确实不难。
唯一需要注意的还是对灵魂痕迹的清扫,以防止对方在被杀前曾留下过什么灵魂讯息或者暗记,不过,杀人越货栽赃陷害的事儿冯四儿和安律师都是行家里手,这收尾工作自然也是经验丰富。
安律师还特意释放出自己从白狐妖丹那儿继承来的妖气,在这个院子里横七竖八地到处留下属于自己的气息。
冯四随后再进行取材,做了一个鉴定报告,这俩刚刚被杀的巡检不久后就会上了阴司因公殉职的名单里去。
事了拂衣去,
安律师一个人开车回了书店,
冯四则是单独离开了,他距离要回地狱的时间没多久了,在这之前,还得确认敲定自家老板升任通城驻扎巡检的事宜。
二人的分别,倒是丝毫不显油腻。
隔着车窗,一人一根烟,互道了一声“回见”。
一个开着车,驶入午后泛黄的阳光里。
一个走着路,步入了黑暗地狱的深渊。
到书店时,刚停下车,安律师就看见坐在书店门口剥大蒜的老道。
安律师赶紧下车,快步走来,关切中带着心痛地说道:
“你这身子才刚好,怎么能让你这么忙呢,不行不行,我来,让我来!”
老道愣了一下,把蒜袋往前一推,道:
“行,我去里头看看还有什么要帮忙的。”
“…………”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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