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也摔落出去很远。
左手,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鲜血汩汩流出。
你甚至能够很清晰地听到自己体内鲜血正在流淌出去的声音。
“这…………”
想开口说话,却一张嘴,只觉得伤口位置一阵剧烈的绞痛。
除了跪在这里,几乎认命式地用手阻挡鲜血过快地流逝,其余的任何一切,你都做不了。
女孩儿走到许清朗的面前,弯下腰,看着这张面庞,指尖,在这精致的容颜上轻轻地划过。
不带丝毫的猥亵,有的,只是一种纯粹的欣赏。
“可惜了呢,这么好看的一张脸。”
女孩儿摇摇头,侧过头,看向被自己禁锢在那里的莺莺,似乎这一瞬间,她有些动摇,是追求美丽还是追求自我的完整。
好在,她是旱魃;
少许的动摇并不会影响她最终的抉择。
女孩儿这件衣服的拉链早就被她自己拉下来了,在其身前,皮肉宛若风衣解开了纽扣,随着其动作,来回摇曳。
很久很久以前,在人类没有对服饰定义上太多的附加意义时,坦诚相见,似乎才是一种常态。
撇开需要保暖的季节,大部分时候,自己的皮囊,才是属于自己,最真诚也是最美丽的衣裳。
莺莺在挣扎,
她看见老道被掀翻到了吧台后面,生死不知;
她看见小猴子躺在地上,龇牙咧嘴,却又无可奈何;
她看见老许捂着胸口跪在那里一直流着血;
然而,
有些事情,
并非能以人的意志就能单纯地改变的。
旱魃本人在这里,就意味着,这并不是一场真正平等的游戏。
其区别,大概相当于手机行业的,联想和华为。
自家老板之所以能次次反杀,也是因为他身后站着赢勾以及矗立着一座泰山。
在赢勾没苏醒,泰山没来前,
一个小萝莉就能把自家老板吃得死死的。
旱魃的双手抓住自己胸前皮肉的两端,
慢慢地做着脱衣服的动作。
优雅,
端庄,
撇开血淋淋令人头皮发麻的画面,
当真是给人一种仪式感的享受。
“当初的我,还曾傻傻地以为,他会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现在,我不会再去想这些了,我来拿走,属于我的东西。”
女孩儿的“外衣”已经脱去,
此时的她,
拿到医学院去绝对是最好的经脉模型,被广大师生所爱不释手。
她来到莺莺的面前,
看着莺莺的眼眸里,
褪去了先前的一切,
只剩下高高在上的俯瞰。
她的手,
放在了莺莺的眉心位置。
曾经,她曾痴痴傻傻地以为赢勾是在等着自己,还做着和赢勾一起生活在这座书店一起隐居一起恢复一起生活的美梦。
但赢勾最后的选择,却相当于是给了她一记响亮的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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