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块小指肚那样大小的肉被我咬了下来,我连嚼都没嚼,一口就吞了下去。”
“王首领,你肯定会问我吃第一口丧尸的尸体肉时,我有没有恶心。”
“我老头子告诉你,没有!一点没有!我既没有恶心,也没有呕吐,我只是后悔,后悔自己怎么没早点想到吃丧尸尸体的念头!”
“那一小块肉一下肚,我饿得剧痛的胃一下子就好了,我的人也有精神了,手和腿都不发抖了,我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吃更多,更多的肉。”
“我趴在丧尸尸体上,一口接一口吃起来。”
“王首领,你知道丧尸什么地方最好吃吗?”
“我告诉你,皮肤太硬了,太粗,有点像人造革,但皮肤下面的肌肉和脂肪就好吃得多了,血管和筋鍵有点塞牙缝,当然,内脏是最好吃的,最嫩的,除了尸液的气味难闻外,用清水洗一下,比猪肝猪心好吃多了,有点像白切羊肉的味道。”
“不过,最好吃的,还是属丧尸的脑子,用锯子锯开头盖骨,不要用榔头和斧头,用力太大,脑浆流到地上,就糟蹋了,然后用个小调羹,一勺一勺舀着吃,甚至可以用粗一点的吸管--就那种喝豆腐脑的吸管,吸着吃……”
王路终于大吼一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许奔,你这个神经病!住嘴!住嘴!”
屋外警戒的崖山商队众人听到王路的吼声,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荷枪实弹,一拥而入,团团围住了许奔,然而许奔却像没看到几乎捅到自己脸上的枪口一样。眼睛闪闪发亮,嘴角边挂着唾沫,声厮力竭地大吼着:“我要说!我要说!姓王的,我没有后悔过吃丧尸,我只后悔一件事,那就是我为什么这样蠢,这样晚才想到可以吃丧尸尸体活下来!你知不知道,当我终于有力气翻过墙头,找到隔壁的小女娃时。她已经活活饿死,也变成了一具丧尸!不仅仅是她,在被丧尸围困的6个多月里,我们村里幸存的村民,有17人为了寻食物和丧尸拼命被咬。有22人活生生饿死!如果我早点想到丧尸尸肉也是能吃的,他们都不用死啊,都不用死啊!”
卢锴、沙林等人看看如一只疯狗一样乱叫的许奔,再看看撑着椅子站在那儿,脸色铁青的王路,不知该做什么好。他们在门外,其实也隐隐听到了许奔所说的话。谁也不敢说,自己如果处在许奔的境地,会不会也去吃丧尸肉。
王比安走到王路身边,轻轻地叫了声:“爸。”封海齐也挨到了王路身边。低语道:“王伯民就守在高射机枪边,如果你下令……”
王路疲惫地垂下了头,下令,下什么令?因为井栏村的村民吃丧尸。所以自己要屠村吗?
他无力地挥了挥手:“出去,都出去。”
封海齐也不说二话。将队员们都带出了房间,连王比安也被拉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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