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放學回家的路上,我買了一大堆麵包、零食和果醬,進門後順手扔了一些給正在發呆的老爸,之後什麼也沒說,直接洗澡上了自己的床,花了很長時間吃光那些難吃的東西。第二天起來,客廳的茶几上少了一些吃的;多了一張紙條:“放學了早點回來,我做好飯等你。”
於是,在老媽出走的第五天,我們的生活就恢復了正常,只是我們都從不向對方提起這件事,它成了我和老爸之間共同的秘密,一個迅速陳舊的瘡疤。學校裏的我跟朋友們處得越來越好,包括那個李唯森,慢慢處下來,我覺得他也沒那麼討厭,不過是輕浮了點、囂張了點,有事沒事喜歡逗女生玩兒,其實小川也有這個毛病,何況……我也好不了多少嘛。去除了直覺的謬誤,我們三個終於名副其實成為最好的朋友,每天形影不離。
要說那件事給我帶來的唯一變化,可能就是對女孩子突然有了一點畏懼,我永遠都不知道她們的心裏在想什麼,而她們的言語神態都不被我相信,跟她們相處變得非常累,以至於我很快對她們乾淨的面孔和柔軟的語調都失去了往日的熱情。所以,我對正在交往的那個女孩說出了類似於絕交的話,在她憤怒的眼光下我無法解釋,只能說“膩”,這個“膩”字換來了一記結實的耳光,我十分慶倖她沒有哭,否則我真不知該怎麼辦。
所謂的初戀,就這麼簡單收場,我沒有任何遺憾或難過的感覺,要麼,我並未真的喜歡過她;要麼我根本天生就是個絕情的人,除了對自己的朋友。男孩之間的友誼,是說不清的,有時僅僅為了彼此的面子,就可以用命去搏,這些,也是女孩們永遠都不能真正明白的事吧。
儘管我對他們隱藏了屬於自己的秘密,但這並不防礙我們的親密,我們這十來個人形成了一個堅固的小團體,甚至引起了學校教導處的懷疑,每有風吹草動,就對我們各自循循善誘:“你還小,千萬別走錯路,跟什麼社會幫派拉上關係……”
對於這種局面,我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反而都有點自豪,這證明我們具有“實力”。真的是太年輕了,我們享受被他人重視的虛榮,不管這種重視到底出於什麼樣的理由。我們對於老師的蔑視也是完全無理的,整治戲弄他們成為最快樂的遊戲,直到日後我們之中的幾個人不約而同執起了教鞭,才感歎起當年的幼稚,並為今日的學生比往日的我們更難纏而頭痛不已。
當然,那時的我們對自己的作為沒有一點慚愧,我、小川和李唯森基本不怎麼上晚間的自習課,曠得多了,連老師也懶得管,乾脆放任自流,只等我們把高中混完,他們的責任也算到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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