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电话打了过来。
“肇事司机找到了,这人叫钱益,是A市有名的混混。他被抓到的时候声称自己喝了点酒,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
“酒驾?”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给出了答案,“撞人的时候应该没喝酒,今天沿河路查酒驾,他撞人时车是从沿河路开过来的,如果喝了酒在沿河路就会被拦下来。”
也就是说这个人在撒谎。
他为什么撒谎?
酒驾肇事判的更重。
这显然不合常理。
对方也想到了这个问题。
“确实不符合常理,所以我让交通部门的人查了一下这个钱益的人际关系,他是一个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应该跟你们家小宁没交集。”
“没交集他撞人还撒谎?”
“这种人不学无术,也许是因为撞了人害怕事后喝的酒。”
这个理由宋文清并不相信。
这个叫钱益的人跟丁宁不认识也无冤无仇,说不准是跟夏歧墨有过结。
当然,宋文清不是羽诗琴,她没有证据是不会随便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的。
要想证明自己的猜测,只能找证据。
于是她让张燃燃给夏歧浩打电话,问他认不认识这个人。
很快夏歧浩回答,他也不认识。
“你哥呢?他认识吗?”
“这我不知道。怎么突然问这个,这个人是谁?”
宋文清就不在问了。
依然是漫长的等待。
宋文清坐在走廊外面,突发奇想又给那位老同学去了电话。
“不好意思,这么晚还要麻烦你。”
“没事,今天晚上我正在在队里值班,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对方知道宋文清还在医院,心想着这个时候她一定很难熬。
只要能帮上忙的他一定帮。
“我想查一下这个叫钱益的男人他的通话记录。”
“你要这个干什么?”
宋文清要通话记录的目的很简单,她想在对方的通话记录里查出对方跟夏歧墨的联系。
只要这个叫钱益的跟夏歧墨认识,那这起交通事故就不仅仅是一个意外,可能还牵扯着蓄意谋杀。
当然,不管是不是,只要查出肇事者与受害人之间有关系,那么丁宁很可能是牵连者。
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想撞夏歧墨,而当时正好夏歧墨跟丁宁在一起。
夏歧墨推开丁宁确实让人感动,但羽诗琴因为这事用包砸丁宁的头就不应该了。
谁家孩子不是孩子,她儿子现在生死不明,她就可以往别人身上撒气?
宋文清的要求有些超出责权范围,因为她并不是执法部门不能侵犯别人的**。
但想到这起事故确实有很多疑点,这位技术科科长最终还是同意了。
“我只能帮你拿到他今天的通话记录,如果要几天或是一个月的,营运商那边需要事先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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