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醉金迷,总裁办公室。
沙发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破布条。
瘫软在沙发上的万茜,她的身上也都是破布条。
她身上的破布条,与沙发上的破布条,能组成一件完整的衣服。
穿戴整齐的林木坐在一边,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显然是刚刚洗过澡。
万茜的头枕在林木的腿上,脸上都是笑意。
她很少会这样笑,因为她本来就是个不爱笑的人。
因为初中时被林木拒绝过,她就像是有了心里阴影一般,从此厌恶男人。
读书时,遇到了同样对男人没有好感的蓝溪,成了好闺蜜。
别人看到她时,都是高冷无双的。
只有在林木面前,她会偶尔笑,而且在吃醋时,又会很病娇。
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想知道,只知道这样挺好。
“木头,你觉得我嫁给刘文斌好不好?”万茜忽然问道。
她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所以就随便问了句。
林木秉承着自己是个傻子的原则点头说:“挺好,他长得帅,又有钱!”
“挺好?”
万茜不高兴了,起身就坐在林木身上,用力掐着他的脖子说:“我嫁给刘文斌,你就能娶于莎莎了,对吧?”
“不对,她妈嫌弃我是个傻子,你让于莎莎和我玩。”林木一脸委屈。
他是真挺委屈的,明明不是傻子,可却必须要装傻,要不然早和于莎莎在一起了。
一直以来,如果不是他一直在装傻,遇到这个多事情,哪会这么轻松解决?
可是,有利必有弊,这是定律。
万茜很病娇的笑了,“对呀,你是傻子,没人会嫁给你的,所以你就给我安心当狗吧。”
可能是提到于莎莎后吃醋了,她忽然就又有力气了,便又亲了上去。
“做我的狗有什么不好的,你还能亲你的主人呢。”她含糊不清的说道。
林木真想把她推开,可这女人不仅疯狂,同样也很诱人,他无法抗拒。
又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办公室内才算安静下来。
万茜洗过澡,换上了淡粉色的过膝裙,明媚又靓丽。
林木也被她勒令穿上西装,显然是定制的,非常的合身。
他本就很高大,如今身材又好,穿上西装后,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只可惜,不能看脸。
因为一看脸,你就会知道他是个傻子。
演傻子,他是专业的。
万茜挽着他的手臂走出办公室,另一只手摸着肚子说:“饿死了,我可要多吃点呢。”
此时的她虽然腿有点软,可起色却非常好,肌肤粉嫩白皙,娇艳动人。
跟在一旁的蓝溪看着吗万茜越发吹弹可破的肌肤,就在想,难道这就是得到滋润的女人吗?
林木前后折腾了两个多小时,体力消耗巨大,也有点饿了。
三个人来到会所的中餐厅,但此时这里已经是人满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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