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是花绮云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日礼物。
“我很珍重这双筷子,根本就没用过它吃饭,也不想把它们放在角落里落灰,所以就插在头发里,当做护身符,每天带在身边。”
“不怕磨损了?”
“我保养这对筷子,比珍珠钻石都用心。”
筷子做发簪,也成了花绮云独特的风格。
吃着最地道的小炒,喝了半瓶啤酒,林舒还是没有说心事,反倒说起了前段时间被催眠的事,他说做了一个好长的梦,但现在记不清了。
“梦里一定有林雅吧。”
林舒吃一口菜,点点头,这一段,他记得。
“我看到我姐了。”
“看到了?”
“她什么事都没有,还开了一家公司,有豪车有豪宅,人也特别漂亮。”
那仿佛就是像是另一个时间线的故事,没有成为植物人的林雅,走向了属于她的人生。
可花绮云知道,那更像是林舒心中的臆想,她伸出手,摸着林舒的头,一如小时候的宠爱,“也许,林雅的确活在了另一个世界里,过的很好。”
“对呀,肯定有另一个世界,我们都过的很好,你不是在船上,你是舞蹈演员,你喜欢钱,一定能找到一个有钱的老公。”
花绮云呵的笑了,“对,我必须找一个有钱的老公。”
人生,都没能走在理想的路上,都磕磕绊绊,都犯了错,谁都没有回头的机会,所以也只能幻想着,有另一个世界,自己没有走错路。
林舒喝了一口酒,平静道:“我……在那里和我姐告别了,哭着告别的,她让我回来,好好生活。”
“是她叫醒你的?”
“嗯……醒来之后,我一下子想通了好多,我放不下的包袱,都放下了。”
“包括我?”
林舒腼腆的笑了笑,“嗯……”
花绮云没有笑,双眼却在慢慢睁大,那表情像是平静的水面,而水面之下,却起了剧烈的波澜,她只是看着林舒,看了半分钟,然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像是有怨气一样,用力的怼进林舒嘴里。
然后两人一起笑了。
拿起啤酒,一口气喝完了第一瓶。
“不想叫姐,就暂时不叫,我不勉强你,以后想吃炒菜了,就来我这里,我给你做,总不能一次都不来看我吧。”
“我……我会来。”
“还要酒吗。”
林舒犹豫了一下,他觉得一瓶差不多了,花绮云却像小时候一样劝酒了,“你的酒量,我比任何人都精确,状态差的时候,两瓶多一杯,你就不行了,状态好的时候,三瓶会晕倒,现在只喝了一瓶,怕什么。”
“好吧。”
打开了第二瓶啤酒,花绮云干脆坐到了林舒身边,像个不正经的大姐姐,开始动手动脚了。
“你干嘛呀。”
“有什么不习惯的,小时候我就天天摸你呀。”
“现在不是小时候了。”
“别乱动,分开那么多年没见到呢,我还没仔细瞧瞧你和小时候比有什么变化。”
“没什么变化。”
“胳膊更粗了。”
青春期的时候,林舒就平地起高楼,身高直接超过了所有发小,尤其是跟王西瓜做对比,青梅竹马直接拉开了身高差,西瓜还是娇小萌妹的身材,而林舒已经像个篮球队的。
那时候,他身强体壮,每天都有师父带着练武,花绮云最喜欢定期观察他的身体变化,她是第一个发现林舒长胡子长喉结的人,也早早看到了林舒胳膊上的肌肉。
那时候,大家还不太懂欣赏这种肌肉身材,更愿意看偶像明显的帅脸,林舒没被大家留意,只有早熟的花绮云,喜欢动手动脚捏他的肌肉,独享少年的成长。
噗通。
桌上的酒瓶被碰倒了。
第二瓶在不知不觉中喝完了,林舒也陷入了晕乎乎的状态,尤其感觉全身发热,本来就因为吃了何千语的中药丸,日常体热,喝酒之后,效果翻倍了。
他解开了衬衫的扣子,花绮云更大胆,直接把他衬衫给扒了,“热就脱了,这里又没外人,小时候都看过多少次了。”
“你这习惯不太好。”
“我这又不是职业习惯,以前夏天热的时候,你在我们的小屋里,也不穿衣服啊。”哽噺繓赽
林舒尴尬的笑了,“总感觉你不怀好意。”
“我还能把你吃了?今天是谁黑着脸来我这里蹭饭的,我可没叫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