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多年以后,许清嘉再见自己的舅父舅母,似乎心绪颇为平静。他还记得当年苦求过舅父舅母,不愿意去做学徒,最后被逼无奈,离开鲁地的那一夜,几乎是用一个十几岁少年胸膛里仅存的孤勇之气赌了一把。
——沪州太远,而胡家到底如何,他一点都不了解。
对胡家仅有的了解便是小时候,父亲与他谈起过的,胡庭芝是个很豪爽很仁厚的人。
那时候没人能够知道,许清嘉是抱着怎样的心态来到胡家的。他曾经设想过最糟糕的结局就是他求到岳家门上,因为身无分文而被岳家赶出来,跟在鲁地的时候被人明嘲暗讽是一样的,或者胡家小娘子嫌弃他出身贫寒,处处刁难于他。
后来,这些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他来胡家最初的日子,的确是提着一颗心的。他跟着娘亲初回舅家,舅父舅母的态度也很热情,可是后来天生日久,便疏淡了下来。
胡家的小姑娘凶悍,可是却不是个无理取闹的刁蛮,若说她的凶悍,那也是一种小动物被踩到了自己的地盘,而维护家园的凶悍。
许清嘉后来想,兴许,这就是胡家兄妹相依为命在这市井间讨生活长大的缘故吧,他们都对家里人极尽维护。他不在乎别人的冷眼,只为了有一天能够一步步走到高处,看到云巅之上的风景。
而同住一个屋檐下的胡家小娘子,那小丫头对他的目光就是最寻常不过的,对待寄居在她家的客人的目光,既不过份亲热,也并不厌恶,只是一种安然的态度。
很是奇异的,许清嘉在她这种安然的目光下,竟然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忘记自己是个身无长物的穷书生,前来投奔岳家,寄人篱下。
后来,天长日久,他的一颗心也渐渐的安然下来了。
他忘了自己头无片瓦,也忘了自己这个穷书生是靠着别人借济的,他渐渐拿胡家兄嫂当自己的亲兄嫂,拿胡家小丫头……总有一天他会走进她的心里,让她像维护魏氏一样来维护他。
这么多年过去了,许清嘉看着老婆在郑乐生面前凶悍如初,无端就想起了当初第一次去胡家,那小丫头拎着菜刀去追混混的小小身影,唇角边就不由的要勾出笑意来。
他从来不曾想过,要事事将她推出去替自己出头,可是面对着将他的表兄给欺负挤兑的毫无立脚之处的胡娇,许清嘉忽然之间就觉得暖意融融,心底里说不出的动容。
这么多年的相依相伴,他终于一步步走到了这小丫头的心里去了,终于成了她拼命维护的家人,而她也成了自己身上难以割舍的另一半,是他的骨中骨,肉中肉。二人命运紧密相连,再难分开。
既然郑乐生都能摸到此地来,不用说,舅父舅母也会随后而至。让他家的小兽出来亮亮爪子,给平淡的生活添一点乐趣,也算是生活之中的一大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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